很多时候,面对物质,最好不要将“得到”放到第一位,因为物质越多,你前行的负担也越沉重。

——坤鹏论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144)-坤鹏论

第七卷第十一章(下)

原文:

即便是苏格拉底的灵魂可以被称为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或哥里斯可应有两个含义,

(有些人用这名词来代表灵魂,有些人用这名词代表综合实体);

但“苏格拉底”或“哥里斯可”若单纯地指称某一个别灵魂或某一个别身躯,则综合个体便相似于普遍性的结合。

解释:

就算苏格拉底的灵魂也可以被称为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或是格里斯克也应该有两层含义,

(有人用这名词来代表灵魂,有人则这名词来代表综合实体,即具体的个人);

但,“苏格拉底”或“格里斯克”如果是单纯的指代某一具体灵魂或是某一具体躯干,那么综合实体便如同普遍性之结合。

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普遍性的人是普遍性灵魂与身躯之结合、苏格拉底是这个灵魂与这个身躯之结合。

这个例子的中心思想是,苏格拉底或是格里斯克都是灵魂和肉体的结合物,灵魂是原初实体,也就是人的形式,而人们用“苏格拉底”或“格里斯克”这两个名字就是既指他们的灵魂又指灵魂与质料的结合体,也就是说,这两个个体存在于普遍的形式之中。

原文:

是否在这些本体物质以外只有一级物质,

我们可否在这些本体以外另找到一级本体,

例如数及类此的事物,这须在后再研究。

解释:

是否除了这些实体质料以外还有另一级类的质料,

我们能否在这些实体之外另寻得一级类的实体,

比如:数及类此的事物,这点须在后面探求。

原文:

在某一含义上研究可感觉本体原是物学,即第二哲学的工作,

我们为了这一问题也得试着为可感觉本体的性质作一决定;

自然学家不但应该阐明物质,也该懂得公式所表现的本体,而且应更重视公式。

解释:

从某种层面的意义来说,研究可感事物的实体就是物学,也就是第二哲学的范畴,

我们为了这问题也必须试着为可感实体的性质作出决定;

自然学家不单该阐明质料,也应该懂得公式所呈现出现的实体,而且要重视公式。

换言之,物理学必须研究像我们定义的实体,甚至更胜于它对质料的研究。

原文:

至于公式中诸要素如何成为定义的各部分以及何以定义为一公式,

(因为明显地事物合于整一,但这既有各个部分,又如何成为一体?)

关于这问题,必须在后再研究。

解释:

而关于公式中的众要素如何才能成为定义之各部分,以及如何将定义作为公式,

(因为显然事物合为一,但其既有各部分,又如何能成一体?)

关于这问题,也须在后面再作研究。

原文:

何为怎是与何以怎是能独立自存,

先已作成通例而为之普遍说明。

又,何以有些事物其怎是的公式包含其定义的部分,有些则不包含?

解释:

什么是怎是(本质)及其怎样才能独立存在(自我存在),

先前已经作为通用的例子而为之普遍性地说明过。

还有,为什么有的事物其怎是(本质)的公式包含了其定义的部分,有些则没有包含?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144)-坤鹏论

原文:

我们说过物质部分并不存在本体的公式之中(因为它们是综合实体的部分,不是那本体公式的部分;但是这里,公式或有或无,以物质论,则物质无定型,就没有公式,以原始本体论就有一本体公式——例如人,有灵魂为公式——因为本体是形式所寄,形式与物质两者就结合为综合实体。例如“凹性”就是这类形式之一,凹性与鼻结合就成为一个“凹鼻”,而见其“凹鼻性”);

解释:

质料部分不呈现在实体公式(定义)中(因为它们不是如所定义的实体的诸部分),而是具体实体的诸部分,

但于此,公式之有无,从质料来说,质料没有既定之型,所以也就没有公式,

从原始实体来说,就有一个实体公式——比如人,以灵魂为公式——因为实体就是形式所依托,形式与质料的结合就是具体实体。

比如凹的性质就是此类形式之一,凹与鼻相结合就成为一凹鼻,而呈现出凹鼻的性质;

原文:

物质部分只存在于综合实体,例如一个凹鼻或加里亚则其中存在有物质。

解释:

质料部分只存在于具体实体,比如:一个凹鼻或加里亚之中必是存在有质料。

原文:

我们说过事物本体与其怎是有时是一样的;

这在原始本体中确乎是这样,例如在原始曲线上,曲率即曲线的怎是。

(所谓“原始”本体我的意思就指那些不再包含物质为之底层的本体。)

解释:

我们曾说事物的实体与其怎是(本质)有时相同;

对于这原始实体来说确实如此,比如在原始曲线上,斜率就是这曲线的怎是。

(所谓“原始”实体我指代的就是那些不含质料为底层的实体。)

原文:

但是,凡具有物质本性的,或其整体包含有物质的事物,则其怎是与它们本身就并不相同;

偶然的综合如“苏格拉底”与“文明的”,其怎是与他本身也不相同;

因为这些只是偶然的会合于同一事物。

解释:

但是,所有具备了质料天性的,或其整体含有质料的事物,其怎是(本质)就与其自身不同;

偶然的结合比如“苏格拉底”与“文明的”,其怎是(本质)与其本身就不同,

因为这些都是偶然地结合于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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