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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鹏论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 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21)-坤鹏论

一、第一卷第八章(三)

原文:

又,人们倘若赞成空间量度由这些要素组成,或是姑且承认这些已经得到证明,

我们还需要探求,为什么有些实体轻,有些实体重?

从他们所坚持的前提与论点来判断,

他们对于可感知事物与数理对象应该是视为可以相互转化的;

我推测,他们之所以不言及火和地或此类实体,就是因此为他们认为于数理对象之外,对于可感知事物已经没有什么特殊的原理。

解释:

即使我们同意,或者他们能够证明,空间的大小是由这些原理构成的,

但是,重量的区别又怎么解释呢?

他们为什么不说火、地这类实体元素,也许是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关于它们的特别的东西可说。

原文:

再者,我们怎样才能将这些观点结合起来,为什么数与数的关系(属性)是一切存在事物的原因,是从古至今一切天体现象的原因所在?

为什么世界只能按照他们所说的那些数字进行组合,而不是其他的数字?

于某一特殊领域中,他们放置了“教条”与“机运”,在这之上或之下,放置“不义”与“决断”或“混沌”并加以“指正”,这些东西各为一个数;

可是这里各处原先已经安置有一系列由数组成而具有量度的诸实体,——就是这样,抽象的众数与物质世界的众数是一样的数,抑或是不同的两类数?

解释:

亚里士多德对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观点进行了一番质疑,主要集中在数与物质世界可感知事物的联系上。

也就是说:

凭什么说数与数的关系是一切事物、天体现象的原因?

凭什么说世界只能按你们所说的数字组合?

凭什么说某个数字就代表了某个含义,甚至后者本质就是一个数?

抽象的数字和物质世界的数字是一样的吗?

原文:

柏拉图说这是不同的,可他也认同数可以作为事物之量度,也可以作为事物之原因,这差别便是如此,事物本身的数是感觉数,作为原因的数则是理知数。

解释:

柏拉图说抽象的数字和物质世界的数字是不同的,一组数是可感知的,一组数是可认知的。

在这第八章,亚里士多德列举了早期思想家的错误:

第一,他们仅仅设置了物质性的元素,而没有对不可感知的事物的元素加以探索;

第二,他们都抛开了对运动原因的研究,即使设置了变化,也抛开了质的变化;

第三,他们都没有设置实体,也就是事物的本质,作为事物的原因;

第四,毕达哥拉斯学派将眼光扩大到非感知的事物,他们设置了数作为本原。

但是,他们的困难是,永恒的不运动的数,何以成为可感知事物的本原,特别是为什么可以解释事物的运动和变化,以及数与可感事物的不同联系,这也是极难解释的。

总之,亚里士多德的结论是:这些思想家探索的原因并没有超出他在《物理学》中已经讨论过的四个原因;他们的成功与失败,为他在他的哲学体系中,进一步探讨这些原因提供了有用的借鉴。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 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21)-坤鹏论

二、第一卷第九章(一)

这部分主要是对柏拉图理型论的批判。

原文:

我们姑且抛开毕达哥拉斯学派不谈;涉及他们的东西已经足够。

至于那些主张将“理型”作为原因的人,

他们为了掌握我们周围诸事物的原因,先引入了与诸事物为数一样多的形式,

好像一个人要点数事物,觉得事物还少,不好点数,等到事物增加了,他才来点数。

因为“通型”实际不少于事物,或是与事物一样多,这些思想家们在对事物试作说明时,从事物越入“通型”。

对于每一事物必须另有一个脱离了本体的“同名实是”,其他各组列也如此,各有一个“以一统多”(理型),不管这些“多”是现世的或超现世的。

解释:

理型论者假定“理型”是为了解释可感知事物的东西,所以,不仅每个事物都必须有一个脱离于本体且名称相同的实际存在物,而且各个类别也是如此,都要有一个“以一统多”之物,于是被解释的事物的数目加倍了。

所谓“现世”,就是物质世界,所谓“超现世”,就是理型世界。

原文:

进一步讲,我们用以证明“通型”存在的各个方法,没有一个是令人信服的,因为有些论据并不必引出这样的结论;

有些则在我们认为其无“通型”事物上同样也引出了“通型”;

依照这个原则,一切事物归多少门学术,这就将有多少类“通型”;

依照这个“以一统多”的论点,虽然是否定,亦将有其“通型”;

依照事物灭坏后,对于此事物的思念并不随之灭坏这原则,我们又将有已灭坏事物的“通型”,因为我们留有这些事物的遗象。

在某些比较精审的论辩中,有些人又把那些不成为独立类的事物引到了“关系”的“理型”,另有些论辩则引致了“第三人”。

解释:

亚里士多德继续指出理型论的问题,比如:

论证“理型”存在的诸方法中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

照理型论的观点,会有更多“理型”,比如:人们认为没有“理型”的事物也会有“理型”;否定的也有其“理型”;事物消失不存在了,因为我们还留有它的印象,所以还要有其“理型”;像相等、不相等、大、小等非独立存在、属于相对关系词项也要有“理型”(对此柏拉图在《斐多篇》中曾有过论述)……

最后亚里士多德提出了“第三人”,这就需要看《巴门尼德篇》的相关章节了,

大家可以看看坤鹏论写的《柏拉图的理型论(二十一)》、《柏拉图的理型论(二十二)》,对此其中有比较详细的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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