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都是主观的,所以人们往往会把自己看作是一切的中心,直觉地高估别人对自己的关注程度,实际注意到我们的人比我们认为的要少很多,这在心理学上叫作焦点效应。

——坤鹏论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 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18)-坤鹏论

关于“不定的二”坤鹏论又看到一些资料,其中有些对于我们理解很有帮助,今天先来分享一下。

我们已经知道在柏拉图的“未成文学说”(即没有形成文字的学说)那里“不定的二”=“大与小”,

它是柏拉图为了解释事物的运动变化而提出的一个复合的概念,即指在多少、轻重、长短、大小诸方面的一个活动空间。

简言之,“不定的二”(“大与小”)是个事物运动变化的空间。

柏拉图将“理型”看作事物的“一”,即唯一的、不变的东西,将“不定的二”看作是事物运动变化的源泉。

第一卷第七章

原文:

我们简略地重叙了前人所说的原理与实是,以及他们的宗旨;

我们虽然已经获益匪浅,但他们论及的原理和原因,我们在“物理学”中都已提及、指明,

他们虽各有所涉及、略有见地,但内容的深度仍是不够,都是浮泛的。

有些人以物质为基本原理,而对这些物质又各有不同的观点,

有些人主张物质只有一种,有些人则认为不止一种,

有些人认为物质具有实体,有些人则认为是非实体的;

解释:

亚里士多德指出,在前面的简要复述中已经表明,先前的思想家们已经认识到没有四个原因之外的原因。

不过,他们的认识还处于比较粗浅含混的状态。

有些人将第一原理描述为质料,使它是一个或多于一个,是有形体的或无形体的。

原文:

如各举其实例,这就是柏拉图所谓“大与小”,意大利学派所谓“无限”,恩培多克勒所谓“四元素”(火、土、水、气),阿那克萨戈拉所谓“种子”组成无尽事物。

于这种原因,这些,皆各有所见;

还有那些主张气或火或水为万物之本的人,

以及另一些,主张某种较火更密,较之气更稀的东西为万物之本(某些人认为基本元素应当是属于此类性质),他们也都各有所得。

解释:

“某种较火更密,较之气更稀的东西”,应该指的是阿那克西曼德主张的万物之本原。

在《一切是“一”,“一”是什么?(上)》、《读<形而上学> 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16)》坤鹏论介绍过他。

他认为,原初物质应该属于一个不定的或无限制的领域,因此他将其称为不确定的无限制者——“无定”。

原文:

这些思想家只把握了这一个原因,但另外一些人提到了动变的来源,例如有人以友与斗,或理性,或情爱为基本原理。

解释:

这里主要指的是恩培多克勒,他在友爱与争斗、理性或爱之中认识到运动的源泉。

原文:

关于“怎是”,即本体实是,没有人做过清楚的说明。

相信“通型”的人于此有所暗示;

他们不把“通型”作为可感觉事物的物质,

不把“一”作为“通型”的物质,

也不把“通型”视为动变的来源,

他们认为,如果将“通型”视为动变之源,还不如视其为静持之本,

这就使“通型”成为其他一切事物怎是,而“一”成为“通型”的怎是。

解释:

没有一个人清晰地描述过本因(即:怎是、本质),但是柏拉图主义者最接近于它;

他们将“理型”和“一”不当作可感知的物质,并且相应的“理型”,也不是把它们作为运动的原因(他们把它描述为静止的原因),而是作为本质传递给一切可感知的事物,而“理型”的本质则为“一”。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 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18)-坤鹏论

原文:

动作与变化以及运动的起因,他们虽然也推求其根源,

却并不承认这应该是自然本体之中的原因之一。

推崇理性或友好之人将这些归为善类;

他们认为动变由此发生,

但是他们没有言明事物之所以创生与存在之因正是由此而成。

同样地,他们说“一”或“是”为善,说是本体之原因,

但不说本体就是因为善创生或存在的。

因此,他们同时似懂非懂地了解了善是事物原因之一;

他们只说事物有善的一面,但没有言明善就是事物之所以创生或存在的原因。

解释:

善(goodness),在古希腊哲学中是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同时也是《形而上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坤鹏论推荐大家看一下我以前在《读<美诺篇> 学习苏格拉底的善和“知识即美德”(二)》对善的讨论。

在中译文中通常将good译作“好”,而这个字的正式的名词形式goodness则译作“善”,更确切地还是应该译为“好”,因为“善”被人类不断增添了很多伦理道德的东西在里面,以现代对它的认识去理解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goodness,自然会产生不小的偏差。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一切事物充分实现了它“是”(存在)的目的,这个状态就叫作“善”,亦即一切向好。

所以,善既是目的,也是促使万物变化的推动力量,即动因。

而世间万事万物追求的最高目的,即“最高的善”就是“善本身”。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只有“善本身”才是100%的纯善,否则它就不能被称为“善本身”。

这里又涉及了亚里士多德特别的神学观点,他认为,“善”作为原因是必然,不是偶然。

原文:

这样,所有这些思想家们都不能给出的新的原因,

这便印证了我们所列的四因是正确且无以复加的了。

如果需要寻求事物之原因,最好务必寻求此四因,或是着重探求四因中的某因。

我们将继续研究关于各家言论的得失,以及他们关于基本原理这个问题上引起的众说繁杂的难点。

解释:

总而言之,亚里士多德认为早期的希腊思想家对于原因的考察,没有超过他的《物理学》中提出的四个原因的范围。

这既证明了亚里士多德对于原因的已有考察的正确性,又表明这些思想家的看法存在诸多不明确甚至是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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