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宣扬小概率事件,纯属害人,在这个概率法则支配的世界里,最佳的策略就该是塔勒布提出的杠铃法则——赌注主要放在大概率之上,小概率那边也放上小注。

——坤鹏论

坤鹏论:读《泰阿泰德篇》探究知识是什么(六十三)-坤鹏论

一、前情回顾

在《读<泰阿泰德篇> 探究知识是什么(六十二)》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以下内容:

验证它是真胎还是风卵(四十四)

苏格拉底通过层层逻辑论证,以及拿人们的实际学习进行对照,反驳了梦论的观点——元素不可知,组合物可知。

论证到这里,他又拉回到当前的问题——真实的信念加上说理产生最完善的知识。

也就是说,真实的信念加上说明原因的解释(或理由解说)就是最完满的知识。

这个泰阿泰德提出的知识的第三个定义,与他的第二个定义——真信念是知识,差别也就在于是否有“说理”。

换言之,“说理”成为了是否有知识的关键。

或者说,第三个知识的定义的关键就是:“说理”(解释、说明)到底是什么意思。

苏格拉底说,他认为“说理”一词所表示的无外乎三者中的一个。

接着他开始分别阐述这三者是什么。

第一,是思想在语言中的影像。

通过语音用名称和动词为某人的思想提供明显的表达,用嘴唇间流出的话语构造出人的观念的影像,就像镜中或水中的倒影。

确实,人们将这样做称作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而且除了天生聋哑,每个人都能程度不同地进行说理——指出他对任何事物的想法,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人只要拥有正确的信念,就能拥有相应的说理,而正确的信念只能是知识,而不会是其他东西。

此者侧重在“说理”的“说”,这样的话,只要拥有正确的信念,只要能说话,也就自然拥有了说理。

第二,能历举一物的元素以答一物为何之问。

也就是能够贯通所有元素而达到一个事物整体,回答该事物是什么。

和第一个意思侧重“说”不同的是,它将重点放到了“理”上,主要讲了什么才是“理”。

就像面对一架马车,虽然我们可以说它由车轮、车轴、车身这些部件组成,但是这只能算是看到表面,实际上是对马车没有说理的,也就是说,对马车没有知识。

只有那些能够历举马车每一根木料并说出它们是什么的人,才算是真正对马车拥有说理,对马车有知识。

正所谓解说一物,从历举其元素说起,其心中拥有事物完整元素表,能够对其每一个元素如数家珍,才算是说理(说明原因的解释、理由解说),从音段或较大的单位说起,不算!

正如我们古人所说的:外行看热闹,看的是表面,内行看门道,看的是背后一个个组成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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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证它是真胎还是风卵(四十五)

因为第二个——“能历举一物的元素以答一物为何之问”,很重要,所以苏格拉底继续对其进行阐述。

“如果,对于同一个东西,一个人时而觉得它属于这一个东西,时而觉得它属于另一个东西,或者,他时而认为这一个东西时而认为另一个东西属于同一个东西,那么,你认为他对于其中任何一个东西有知识吗?”

严群的译文为:“如果认为:彼此不同的物,有时此物,有时彼物,以同一元素为其某一部分;彼此不同的元素,有时此元素,有时彼元素,为同一物的某一部分——倘其如此,你想,对该元素是否有所知?”

再来看看王晓朝的翻译:“那么,当某人认为某事物有时是一事物的组成部分,有时是另一事物的组成部分,或者说,他一会儿相信一事物是某事物的组成部分,一会儿相信另一事物是该事物的组成部分,在这些情况下,你认为他拥有对该事物的知识吗?”

通过三个译文的对照,坤鹏论认为,它所要表达的意思可以在王晓朝的译文上修改得出:

当某人认为某元素有时是一事物的组成部分,有时是另一事物的组成部分,或者说,他一会儿相信一个元素是某事物的组成部分,一会儿相信另一个元素是该事物的组成部分,在这些情况下,你认为他拥有以上所提到的元素以及事物的知识吗?

“对着宙斯说,我想,当然是没有的。”泰阿泰德答。

什么意思?

苏格拉底马上以识字的知识举例说明:“你还记得你和别人在刚开始学习识字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事情吧?”

泰阿泰德按自己的理解补充道:“你的意思是,我们时而把这一个字母时而把另一个字母认作属于同一个音节,时而把同一个字母置于合适的音节里时而又把它置于别的音节里。”

严群这样翻译:“有时以此字母,有时以彼字母,为同一音段的某一部分;以同一字母,有时置于适当的音段,有时置于其他音段。”

在得到苏格拉底的肯定后,泰阿泰德说:“我当然没有忘记,我也不认为那些处于这种状况的人有识字的知识。”

“好吗,假定你正处在学写‘泰阿泰德’(THEAETETUS)这个名字的阶段,你想你必须写T、H、E,等等,而且这样做了,然后当你想写‘塞奥多洛’(THEODORO)的时候,你认为你必须写T、E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说你知道这两个名字的第一个音节吗?”苏格拉底问。

显然,这两个名字的第一个音节都应该是THE,这里错将“塞奥多洛”的第一个写成了TE。

泰阿泰德答道:“不能,我们刚刚才同意,只要处在这种状况下,一个人就没有知识。”

“他完全有可能在名字的第二、三、四个音节上也处于这种状况。”苏格拉底说,“当他在书写‘泰阿泰德’时,只要他按照顺序写对了,那么,他在正确信念之外还掌握了贯通各元素的完整元素表。”

“若依各字母的次序写‘泰阿泰德’,是否此字的所有元素一一也然于心,兼以正确意见而写成。”严群如此译道。

泰阿泰德附和道:“显然。”

苏格拉底接着说:“然而我们说,虽然他认信了正确的东西,但是他仍然是缺乏知识的。”

“尽管他在正确的信念之外还拥有了一个‘说理’,对吗?因为我们同意他写下那些字母就表明他拥有元素表,而这个元素表是一种‘说理’。”

“对。”泰阿泰德回答。

“所以,我的朋友,正确的信念加上说理还不能被称作知识。”苏格拉底总结道,“我们刚才自认为拥有了关于知识的最正确的说理(定义),现在看起来不过是黄粱美梦。或者说,我们暂缓定案,不应该谴责这个理论,也许有人不把‘说理’界定为这个东西(注:第二者),而界定为三者当中的剩下的那一种。我们说过,任何把知识界定为‘带有说理的正确信念’的人都要在这三者中选择一种。”

坤鹏论:读《泰阿泰德篇》探究知识是什么(六十三)-坤鹏论

上面这段论证初读会有些让人懵懂,坤鹏论和大家一起捋一捋。

苏格拉底是以识字的知识为例。

就像学习英语,26个字母相当于是它的元素表,我们可以将其背得滚瓜乱熟,完全掌控,而且也知道一些英文单词,知道它们如何拼写和读。

按前面的说法,所有这些单词我们都正确认识了,这即是真实的信念,而且我们还能将它们的所有元素——字母了然于心,即拥有了“说理”。

但是,此时,我们不能说自己拥有了识英语的知识,因为还有很多单词我们是不认识的,或者说,我们还会拼错或是读错不少单词。

也就是说,“能历举一物的元素以答一物为何之问”并不完全正确,就像小学二年级以上的小朋友,大多都能历举26个英文字母,但是,他们遇到不认识的单词,就算看到了它的所有组成字母,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认识元素,却不认识组合物,或们知道某个单词的意思,也知道它的组成字母,但却会经常拼错,比如:字母位置颠倒等。

所以,知识,并不是无机零散地列举出所有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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