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是走出来的,事情是做出来的,不管看上去、想起来多么艰难,只要开始,一路坚持,没有什么做不了的。

——坤鹏论

坤鹏论:柏拉图的理型论(六十七)-坤鹏论

坤鹏论一直坚信,路是走出来的,事情是做出来的,不管看上去、想起来多么艰难,只要开始,一路坚持,没有什么做不了的,《巴门尼德篇》的学习再次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道理。

Just Do It之精神是我们这个概率世界的第一生存要诀,它更加适合像如今这般不确定性极强的时候。

所谓不确定性强,本质是以往被人们认为的大概率几次三番未能实现,反而小概率的黑天鹅纷飞、屡屡发生。

这种情况多了、时间久了,人们对于大概率的信仰渐弱,各种概率可能的观念此起彼伏,使得人们对未来变得更加迷茫,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就是对未来的预期悲观。

预期这个神奇的东西,会深刻地影响到人们的各种经济决策,反映到宏观就是如今这样低迷的经济态势。

但是,不管现实如何,不管预期怎样,时间总在流逝,人们还要生活,这种时候最应该的是:

更少地看和听,更多地专注于做。

因为要想自己的期望成真,归根结底,最有效且唯一能做的就是Do It,除了实实在在地去干,去将其一点一滴地实现,别无它法。

之所以要少听少看,是因为这种时候一定是各种意见满天飞,但它们绝大多数却是片面的、虚假的,除了浪费你的时间外,还会欺骗你。

同样道理,用这个标准去衡量人,也就是只看他做什么,不听他说什么,必然是一量一个准的。

一、前情回顾

在《柏拉图的理型论(六十六)》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了第七组推论:如果“一”不是(一):

1.第一推论:“一”绝对地不是

2.第二推论:“一”既不消灭也不产生

3.第三推论:“一”既不变动又不静止

这组推论的关键在于:和第六组推论假设中的“不是”不同,这里假设中的“不是”不再是相对意义的,而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一’既不能是,也不能在任何样式里分沾‘是’”。

因此,如果“一”不是,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如果“一”绝对地不是,不是一切,什么都不是。

正是在第一个推论——“一”绝对地不是的基础之上,巴门尼德得出了这个不是的“一”既不消灭也不产生。

因为从本质上讲,产生和消灭就是分沾“是”和放弃“是”。

而这个不是的“一”根本不是,自然也就根本不能具有、丢开、获得“是”了,那么,它便既不生也不灭。

由于变异就是产生和消灭的过程,不是的“一”没有产生和消灭,所以它没有变异,不变异就是不变动。

同时,因为静止意味着永远在原处,而什么都不是则表示“一”不在任何处所,所以它也不静止。

所以,“一”既不变动也不静止。

坤鹏论:柏拉图的理型论(六十七)-坤鹏论

二、第七组推论:如果“一”不是(二)

1.第四推论:“一”不是大—小—等的

“但是,任何‘是者’都不属于它,因为分沾着某个‘是者’就已经分沾‘是’了。”

因为“一”绝对地不是,不在任何样式里分沾“是”,所以它就和万事万物没有任何关系。

按照理型论的观念,任何性质都是因为分沾了相应的理型,这个不是的“一”由于不分沾任何理型,“那么大、小、等都不属于它”。

2.第五推论:“一”不类似—不类似的

同理,不是的“一”也不分沾类似或不类似的理型,因此,“一与它自身、与其他的既不类似,又不异类(不类似)”。

3.第六推论:其他的既不类似,也不不类似

“如果没有任何一个东西与它相关,其他的也不能以某种方式和它有关系。”

“那么,其他的既不是类似也不是不类似,既不是同于也不是异于它。”

第四~第六推论的结论的意义在于:如果“一”是绝对的不是的,它将不会与以下理型结合:

“大”—“小”—“等”;“类似”——“不类似”。

换言之,“一”将不具有以上这些性质。

4.第七推论:“一”不是

“怎样?‘属于那一个的’或‘那一个的’或‘任何的’或‘这一个’或‘属于这一个的’或‘属于另一个的’或‘另一个的’,或过去或将来或现在,或知识或意义或感觉或言论或名字,或任何‘是者’的其他性质,可以和‘不是者’有关系吗?”

“不能!”

“这样,不是的‘一’在无一情况是怎样的。”

这属于对第七组推论的总结,指明如果“一”绝对不是,那么,不是的“一”将:

不和另一个有许多关系中的任何一种关系,其意义为:“一”不和另一个在什么任何关系里结合;

不分沾三个不同时间的理型,其意义为:“一”没有时间;

不分沾“知识”、“意见”、“感觉”、“言论”、“名字”,不与它们任何一个结合,其意义为:“一”没有以它为对象的一切认识活动,“一”没有认识。

那么,不是的“一”既不分沾有本组推论中所谈到的理型,也不分沾本组推论中没有谈到的所有理型。

第七组推论的结论就是:不是的“一”无一切,这与第一组推论的结果是相同的。

第一组推论从隔离了孤立的“一”出发,结果是:“一”和一切极端相反者以及相反者无结合,这样的隔离毁灭了“一”自身,“一”在无一样式里是,从而化为“无”。

而第七组推论从“无”、从绝对不是的“一”出发,结果是:“一”和一切极端相反者以及相反者无结合,这样它是隔离了孤立的。

所以,这两组推论是对同一对象从不同观察点出发推论的结果,这两个不同的观察点是一个系统的两端,它们自然也是殊途同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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