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知,可以理解为知道,识,则为认识、识别、判断,所以,学知识,不能光是积累知道,更关键的是通过知道提升自己的认识和判断能力,从而改变行为,否则知道再多也是无用的。

——坤鹏论

坤鹏论:柏拉图的理型论(三十七)-坤鹏论

终于在写到这一篇的时候,对于第二组推论,坤鹏论的心里越来越敞亮了。

回头看昨天的文章,其中存在着一些不准确,比如对“是一”、“是的一”等的解释,请大家以这篇为准。

一、前情回顾

在《柏拉图的理型论(三十六)》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以下内容:

第一,“一”和一到底是什么?

这是理解巴门尼德八组推论的关键点之一。

像在如果“一”是“一”的推论中,第一个“一”,指的是物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所有是者、万有;第二个“一”,则指的是理型世界中那个“一”的理型,这个“一”并不是数字一,而是独一无二中的那个“一”、绝无仅有、只有它一个。

在如果一是一的推论中,前一个一,泛指物质世界中的一个事物(或某个事物)。

后一个一则与是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集体——是一。

其意为:是的一。

其中,是的=是者;

一,在这里依然泛指物质世界中的一个事物。

是的一的意思是:是是者的一个事物。

那么,如果一是一,将其补充完整便是:如果一是是的一。

讲得再通俗明白些就是:如果一个事物是一个是是者的事物。

第二,解题:如果一是一

巴门尼德在开始推论前,先是对第二组推论的假设进行了以下说明:

首先,一的“是”和一不同。

一,一个事物,它之所以是一个事物,是因为分沾了其“是”。

换言之,这个被分沾的“是”,就是使一个事物成为一个事物的“是”。

“是”,理型的意思。

因此,“是”和一(一个事物)自身不同。

因为,假设它们是同一的,那么,“是”就是一个事物,于是,也就不会再有一个事物的“是”,一个事物也不会再分沾“是”。

如此的话,所谓一是一,就成了一个事物是一个事物,或“是”是“是”,这和第一组推论“一”是“一”成了相同的意思。

其次,如果一是一表示:如果一是分沾“是”的。

那么,如果一是一展开的意思就是:如果一是是的一;或者,如果一个事物是一个为是者的事物。

或者像陈康翻译的“如若一一是”——如若一是一是,也就是:如果一个事物是一个是者。

与第一组推论不同的是,第二组推论省略了系词——是。

而其中的那个“是”,不管和一怎样组合,是“是一”,或是“一是”,都表示着:是的一——一个是是者的事物——一个是者。

那么,如果一是一个是者,就说明一必然分沾了“是”,一所分沾的“是”,或者准确说一所分沾的一的“是”和一自身不同。

因此,“是一”或“一是”中的“是”必然是异于一的,否则,一所分沾的“是”或一的“是”必然和一相同,这在上面已经证明不是如此的。

那么,这个假设中的“是”所表示的不是:“一”是“一”,而是一分沾“是”。

也就是说,如果一是一,一必然分沾“是”,因为如果一是一即表示:如果一个事物分沾“是”,这个事物就是一个是者。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第一组推论侧重的是“一”,而这第二组推论侧重强调的是“是”,“是的一”由两个不能化为一个的成分组成,表示的是一和“是”的结合。

这组推论所假设的不是一个隔离了孤立的“一”,而是由分沾关系而组合在一起的、不可分离的一和“是”合成的集体——一个事物——一个是者。

坤鹏论:柏拉图的理型论(三十七)-坤鹏论

第三,第一推论:一是整体的,部分的

显然,根据上面的解释,不管是“是一”,还是“一是”,它们既是一个整体——一个是者,同时这个整体又是由一个事物和“是”两部分因分沾关系而组成的。

巴门尼德在这里的原文有点不好理解,我们一起试着读一读、想一想。

“如果我们将宾语‘是’加到主词‘是的一’上去。”

“是的一”,指的是和“是”结合的一,以一为主,表示,分沾了“是”的一,也就是因分沾了“是”而成为是者的一个事物。

“或将宾语一加到主词‘一个是的’上去。”

“一个是的”,即和一结合的“是”,以“是”为主,表示,一个是者。

很明显,这两种表达方式所指的都是同一个东西。

“那么,我们所加的两个宾词:‘是’和一,是两个不同的宾词,但主词呢,无论我们称它为和‘是’结合的一,或和一结合的“是”,实际上都是那由一和“是”合成的集体。”

“我们既然将两个不同的宾词加到同一个主词上去,这个主词必然包含这两个宾词所表示的两个成分,因此就是它们的总和,它是整体,另一方面,一和‘是’就是组成它的两个部分。”

一——一个事物,是包含了事物和“是”的整体;

一——一个事物,事物和“是”是组成它的两个部分。

二、第二组推论:如果一是一(二)

1.第二推论:“一”是无限多的

“‘是的一’的每一部分——一和‘是’是分不开的,一离不开‘是’的部分,‘是’也离不开一的部分。’”

为什么?

让我们想想,按照理型论的理念,我们说,是其所是,必须先要有个事物,然后还要有个与其对应“是”(理型),二者缺了谁都不能成为“是的一”——一个是其所是的事物、一个是者。

所以,“是的一”是由一和“是”合成的集体,它有一和“是”两部分,一自身是是的(是者,一个事物),“是”自身是一个,所以,“是的一”所有的两部分中每一部分不离开另一部分。

这就是柏拉图的一和“是”不相互离开的思想。

我们已经知道,柏拉图早期的理型论是分离的,也就是理型世界和物质世界完全分离,但是,从《巴门尼德篇》可以看出,他意识到完全分离在理论上存在缺陷,所以才在这里提出了这个思想。

而这也是后来亚里士多德的“最普遍说”的来源,他说:一和“是”是相互随从。

按照这个说法,一和“是”虽然是不同的两个,但因为它们互相随从,在某种意义里它们是同一个。

比如:“一个人”和“一个是的人”,它们所表达的并没有不同。

这是因为“一个”里面已经含有了“是的”的意义,反之“是的”里已含有“一个”的意义,否则它们就不能连接在一起使用。

这句话建议好好体会一下,也就是说,当我们说“一个”时,其实就已经将其等于后面跟着的“是什么了”,比如:我们说,一个石头,这时候,在我们的语境中,一个的本质就是石头。

“那么,这两个部分的每一个又将又有一和‘是’,并且至少由两个部分组成,依照同一个论证永远是如此。”

前面讲过,一,泛指一个事物,也就是说,凡是事物,都是由一和“是”两个部分组成的,而这两个部分其实也属于事物的范畴,自然也就各自分为两个部分。

“凡成为一部分的,它将永远有这两部分;因为一将永远分沾‘是’,“是”将永远有一,结果每一部分必然永远地变为二,永远不是一。”

“‘是的一’岂不像这样无限地成为许多个了!”

坤鹏论:柏拉图的理型论(三十七)-坤鹏论

2.第二推论的总结

这第二推论总结下来就是:

从原始假设“如果一是一”出发,这假设认为,如果一个事物是一个是者,它必然分沾“是”,是一个分沾者,是与“是”结合的一。

但是,因为一和“是”不相离,于是,部分一和部分“是”每个自身又皆是一个由一和“是”合成的集体,这样,最小的一部分也由一和“是”两部分组成,以至于无穷。

因为,所组成的部分是无限小,所以组成的部分是无限多,结果就是:和“是”结合的一是无限多的。

这个第二推论目的在于推论一和多的关系,除了它,在这第二组推论中还有个推论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了论证,而它们都要证明的是:“是的一”是无限量的多。

这个结论的意义在于,如果一和“是”结合,一也会和它的极端相反的理型——“多”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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