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亲身经历,并用超过两个不同的角度观察和思考过,就尽量不要断言任何事,起码不要对自己说你认为绝对是这样。

——坤鹏论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 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63)-坤鹏论

一、第四、五个证明解说

1.第四个证明

这个证明的要害还是思想的确定性问题。

亚里士多德指出,对矛盾律的否定或者是整个的,或者是部分的,

(1)如果是部分的,那么,就会承认有例外的情况,即具有一定属性而不是与它矛盾的。

(2)如果否定是整个的,就会有两种情况:

(a)当我们肯定时,我们可以否定;

(b)当我们否定时,并非部分是肯定,那么就会有较好的认知。

总之,我们的对手会说出不确定的东西,而说不确定的东西等于什么也没有说,这样的人和一块木头没什么区别。

2.第五个证明

如果肯定为真,否定为假,

或者反之亦然,即肯定为假,则否定为真,

同样的事情不可能同时被真的肯定,或否定,

如果这样作就是窃题,即不加证明而论断是某些为真或为假。

二、第四卷第四章(八)

原文:

这样,应是十分清楚了,

凡是坚持此种观点(矛盾两可)的人以及其他的人,实际都没有站稳立场。

解释:

由此就能清楚地看出来,凡是主张这种矛盾两可的理论的人,还有其他人,他们实际都没有真的站住这一立场。

原文:

为何一个人当他想到要去麦加拉的时候,他就不再留在家里而是走向麦加拉呢?

他在某个早晨上路的时候,他为什么不走入一口渊井,或走上一个悬崖?

解释:

为什么当一个人想去麦加拉的时候,他就不会只是脑子里想着应该去,而身体却呆在家里?

他在早晨上路时,为什么不是走向一口井,或是走上一处悬崖?

原文:

我们看到他步步留心,当然可以知道他并不意谓坠入深渊或是悬崖,是“又好又不好”或“无可无不可”。

解释:

他小心谨慎地走着,我们当然知道他并不认为掉进深渊或是悬崖,是“又好又不好”或是“无可无不可”。

原文:

显然他判断着怎么走比较好些,怎么走比较不好。

解释:

很明显,他是在心里计较着怎么走比较妥当,怎么走较为不妥。

原文:

大家如不以此类判断为妄义,则他也必将某一事物确定之为“人”而另一事物确定之为“非人”,

某一事物谓之甜,另一事物谓之不甜。

解释:

大家如果认为此类判断不是妄断,那么他也必定认为一种东西是“人”而另一种“非人”,

一种甜而另一种不甜,如此等等。

原文:

因为他不将一切事物等量齐观,所以当他在要喝水时,就进向水边,当他要访人时就进到人前。

假定同一事物既可是人而又可不是人,那么他就得将一切等量齐观了。

解释:

因为他并不寻求并认为万事万物是同等的,当他觉得喝水或是要看望某人要好些,他就会去做这些。

但是,假如同一东西是人同样又不是人,他就会认为万物同等。

原文:

但是,如上所述,每一个人的行动没有不是在趋吉(向于某些事物)而避凶的(免于另一些事物)。

似乎举世的人,即使不能判明举世一切事物,他总是会断定若干事物的利害善恶的。

解释:

正如前面所述,所有人都是趋利避害的,他们的行动无不是在择优而避劣。

似乎全世界的人,即使不能明断全世界之物,他总归还是会明断某些事物的优劣。

原文:

如果说这些不算知识,只是意见(猜忖),他们还应是切求真理的人,

犹如一病人之切求健康较之一个无病的人更为急迫;

于认取真理而论,只会猜忖的人较之于真有所识知的人,当然他尚不算健全。

解释:

如果他说他们不知道而仅仅认为某事物是较好的,而另外的事物是较坏的,他们还应该是渴求真理之人,

正像一个病人渴求健康较之于无病之人的渴求更为强烈;

对于追求真理而言,只会猜测之人较之于真有所识之人,当然他不能算是健康。

简单讲,只要知道好坏善恶,就一定会一心向善,追求更好更善。

三、第六个证明解说

这里亚里士多德进一步用人的实践活动来作驳斥,是第六个证明。

他指出,如果对一事物断定它是,同时又不是,那么,人们将怎样行动呢?

就像要去麦加拉,为什么向这个方向走去,而不是走向一口水进或是悬崖,

人的行动说明:

并非一事物既是如此又不是如此,否则他将无法行动,从而驳斥了两个矛盾判断都是真的,又是假的。

这是以人的实践活动的确定性来反驳思想的无确定性。

如果判断A是B和A不是B是假的,但又判断A是B和A不是B是真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说事物的本性是什么意思呢?

如果所有判断都是假的,又是真的,如此思考的人能够说出什么呢?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 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63)-坤鹏论

四、第四卷第四章(九)

原文:

又,一切事物尽可以“如是与不如是”,在事物的性质上,仍还有过与不及的差别存在,

解释:

再者,一切事物都可以如此和不如此,但是在事物的性质上,仍然存在着多与少的差别,

即在拥有的事物的本性上或多或少。

原文:

我们决不该说二与三同样地是偶数,也不能说一个误四为五的人,与一个误八为千的人,其误相等。

若说他们所误不等,则那个误差较小的,应是离真实也稍近些。

解释:

这是第七个证明,即不同事物的本性中有不少的差异。

我们不能说2和3同样是偶数,也不能说把4当作5的人跟将8当作1000的人,一样地错。

如果是不一样错,一种就对得少些,另一种就对得多些,误差较小的离真实更近些。

原文:

假如一事物于某一事物的性质多具备一些,

这总该是较接近于那事物。

解释:

假如一个事物比另一个事物的性质更为多些,前者总归是较为接近那事物——真理。

原文:

若说这类差别未足为真理之征,可是认明这些差别,我们总找到了较肯定而更接近真理的事物,

我们毋宁抛弃那拖泥带水的教义,免得妨碍大家思想上常有的判断能力。

解释:

就算这类差别不足以为真理,但是如果认清了这类差别,我们总是求得了较为肯定而接近于真理的事物,

我们务必舍弃那些笼统混沌的教义,以免妨碍大家在思想上常有的判断能力。

五、七个证明的总结

亚里士多德这七个证明的根本根据是:

第一,一个实体有共同的规定性,也就是本质,它不能是A,又不是A;

第二,是推动确定性要求,对某些事物我们必须有确定的认识的表述,如果对矛盾的东西同时加以肯定,那只能是模糊不清,等于什么也没有说;

第三,实践的反驳,为什么一个人想去麦加拉,他就会沿着一定的道路前行,而不会走进水井或是走上悬崖?为什么一个人只会吃有益的食物,而不吃有毒的食物呢?

这说明,人的实践活动受到正确的认识引导才会获得预期的成功,否则将不会成功。

这说明人的行动必须有确定的、正确思想的指导,矛盾的思维或模棱两可的思维是不会引导实践活动成功的,甚至根本使人无法进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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