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时候人们嘴里的“我很好”,只是没有能力获得更好的自我安慰、自我麻醉而已。

——坤鹏论

坤鹏论:读《理想国》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十六)-坤鹏论

在论证完:

第一,人们对正义的本质和起源的看法;

第二,那些奉行正义的人并非心甘情愿,而是由于没有能力干不正义的事。

格老孔开始论证他的第三个论点,也就是:

他们这样的做法似乎有些道理,因为不正义之人的日子过得确实比正义的人要好得多。

一、最完全的正义生活和最完全的不正义生活

如果要最为客观地比较两种东西,就需要将其提纯到它们各自只有它们本身,而不包含一丝半点其他东西,特别是与它们相对立的东西。

“现在我们要在这两种生活方式中作选择”,前提是“把最完全的正义和最完全的不正义我分开”。

也就是将最正义的生活和最不正义的生活做一番对照,这样才能“对两种生活做出正确的判断”。

如果混杂不清,就很难保证判断不会出错,比如:你认为正义的生活中某个部分是好的,却不知它背后是因为不正义的因素造成的,因此如果不能泾渭分明,“也就不可能做出抉择”。

如果才能做到将两者分开呢?

只有是让它们处在最极端两边,“不从不正义的人身上去掉任何不正义的成分,也不从正义的人身上去掉任何正义的成分,让他们各行其是,各尽其能”,“假定他们各自的行为方式已经达到完全的境地”,也就是极端的正义和极端的不正义。

“首先,不正义的人一定会像一个能干的、有专业技艺的人那样行事。”

比如:“最好的舵手或最好的医生,他们在自己的技艺范围内能够辨别什么是可能的,办得到的,什么是不可能的,办不到的,他们会取其可能而弃其不可能,即使偶然出了差错,他们也能补救。”

坤鹏论这段话非常精辟,这个世界是概率的,任何事都存在可能与不可能,所谓高手就是做成事的概率高,最好的高手自然就是成功100%的人。

但是,人不是万能的,除了死亡,就不存在其他100%的事,所以,即使是人间最强,也是有其局限的,高手之所以成功率高,其中的关键就是这里说的,只做自己办得到的,就算碰到谁也无法控制的偶然或运气作弄,他们依然能够补救。

同样道理,如果不正义者是最强的不正义者,由于深知自己的行径,他会选择做自己办得到的不正义之事,并将其掩盖起来不让人看见,“把坏事干得滴水不漏,谁也发现不了”,但凡被人看出来,“被人抓住”,那就一定不是最完全的不正义者,而是蹩脚货色。

“不正义的最高境界就是满嘴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看起来大义凛然,实际上并非如此。

现实中的最不正义者就是:

“做了最不正义的事情而取得了最大的正义名声”;

“在对某件事看走了眼出现破绽时也能加以补救”;

“在由于干坏事而遭到谴责时善于为自己辩护,巧舌如簧,说得头头是道,说服人家相信自己是正义的”;

“如果需要动武,他有的是勇气和实力,也有的是财势和朋党”。

坤鹏论:读《理想国》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十六)-坤鹏论

“当我们确定了这种性质的不正义者”后,按照同样理论再树立一个正义者的形象:

“他朴素而又高尚”;

“就像诗人埃斯库罗斯所说:‘他不希望自己只是看上去像个好人,而是希望自己真的是个好人’”;

“不过我们要把他的这个‘看上去’去掉,因为,如果大家把他看作正义的人,他就因此有名有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搞不清楚他究竟是为正义而正义,还是为名利而正义了”;

“所以我们在他身上必须排除一切表象,只留下正义本身,来跟前面说过的那个不正义的人作对照”;

因为正义与不正义是相反的、对立的,所以就要“给完全正义者一个完全不正义者完全相反的状态——他不做任何不正义的事,却背着不正义的最大恶名,还要承受其他后果,他的正义必须受到考验”;

“我们要让他终生坚持正义,尽管他是正义的,但他一辈子在别人眼里都是不正义的”;

“这样一来,当正义者和不正义者各趋极端时,我们就可以对二者之间哪一个更幸福下判断了。”

显然,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正义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将受到严刑拷打,戴着镣铐,烧瞎眼睛,受尽各种痛苦,最后他将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死到临头才明白做人不应该做一个真正正义的人,而应该做一个看起来是正义的人”。

“不正义的人追求的东西更加实际,更加真实,他不想按照人们的意见规范自己的生活,也不希望被人们视为不正义的人,他要做的是真正不正义的人。”

所以,“埃斯库罗斯在其《七雄攻忒拜》中的诗句用到不正义的人身上似乎更加正确:

他的心田肥沃深厚;

老谋深算这里长出;

精明主意由此而生。”

不正义者“由于享有正义的名声,他首先可以做官,统治这个国家,又可以从任何家族选择妻子,还可以让子女同他所中意的世家联姻”。

“他可以同适合自己的人打交道,合伙经商,并在所有这些事情中捞取好处,因为他根本不用顾忌别人说他不正义。”

“ 所以人们说,如果进行讼诉,无论公事还是私事,不正义者总能胜诉。”

“就这样他越来越富有,可以使他的朋友得利,使他的敌人受害。”

“他可以隆重地向诸神献祭,用丰盛的供品适时祭祀。”

“无论是敬神还是待人,只要愿意,他总是做得比正义者好得多。”

“因此,他理所当然地可以期待上天对他的青睐,诸神会把好运降给他而不是降给正义的人。”

“所以,人们会说,诸神和凡人给不正义者安排的生活要比给正义者提供的好得多。”

坤鹏论:读《理想国》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十六)-坤鹏论

二、社会契约

从格老孔的整个论证来看,特别是巨格斯的戒指这个故事,核心是紧紧围绕着社会契约的。

所谓社会契约,就是公民之间的一种想象性的协议,内容是用自由来换取安全。

有人说,社会契约的起源是这样的:独立的个人在社会化来临之前四处漫游并相遇,为了能够共处合作,彼此商谈契约。

在塞拉西马柯、格老孔的论证中,道德、正义、法律等都属于社会契约,它们是这样被发明出来的:

塞拉西马柯:强权即公理,所有道德与法律准则都是一种敲诈,由强者强加于轻信的弱者之上,所以不同的城邦在任何时段内有不同的掌权者时,便有不同的法律与道德规范。

许多同时代的雅典人同意他的这个观点,所以格老孔会说:“我满耳听到的尽是塞拉西马柯式的论证,其他人类似的论证也多得数不清。”

比如当时米洛斯岛爱好和平的公民想要在雅典和斯巴达的战争中保持中立,并对雅典人提出的结盟要求表示抗议,拒绝参战,结果对正义不感兴趣的雅典人屠杀了米洛斯岛所有的男性公民。

塞拉西马柯这个观点受到了尼采、马克思等后世哲学家的继承。

尼采说,政治和道德始终是某个强势集团强加于别人身上的观念。

马克思说,道德观念永远属于意识形态,它们看上去是“自然”,但事实上一贯为统治阶级服务,所以富人会不停地强调偷窃是不道德。

格老孔:没有能力干不正义的事的人为了避免自己被伤害、为了自己的安全,而相互订立的折中的一种社会契约。

正义只是自私的人们的契约交换,一是通过强制的规章来获利,二是免于彼此伤害。

这样的观点被后世称为契约理论,它提供了一种对道德的自然主义的解释,揭示了伦理仅仅是一种权宜变通的人类习俗。

这种对人性与伦理的怀疑态度吸引了后世数位哲学家,特别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他运用这一观点解释到,我们之所以需要强有力的威权政府,正是为了实施这些通过契约形式而获得认同的道德准则。

无政府的生活是野蛮的,没有政府,人们真的会像是在“隐形”状态下那样为所欲为——因为缺乏对作恶的制裁。

所以,没有政府管辖的生活很快沦为糟糕、野蛮、短暂的。

喜欢强势政府的人,通常会对人性持有悲观看法,这一点并不令人惊讶。

坤鹏论认为,道德、正义、法律法规的本源还是来自人类的社会性。

能够让人类成为人的,其实恰好是因为他们具有内在的社会性。

他们需要合群,需要合作,因此不可避免地具有了道德性。

正如柏拉图所坚称的,我们一直都是社会性生物,因此总得在关于哪些行为可以接受哪些不可接受上取得一致,确立某种道德准则将在所难免,即使一个非常初级的社会里,最穷的人也有一些他想要保护的财产,如果没有这些认同,人类社会根本无法运行,尽管富人和权贵们确实也经常因为这种安排而获益更多。

简单讲,只要有怕,就总能达成共识,就像塞拉西马柯所说的:“人们之所以谴责不正义不是怕做不正义的事,而是怕吃不正义的亏”。

历史上有个很能说明以上观点的真实例子:

1923年,墨尔本城的800名警察发动罢工,结果,没用多长时间,原来心平气和、遵纪守法的公民开始变成无法无天的暴徒,想的就只是暴动和抢劫。

后来,政府派来了6000人的国民警卫队武装驻扎进来,着手恢复市容,强迫所有人再次按照道德行事的时候,每个人都很高兴。

在坤鹏论看来,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世界就是这样在对立的博弈中平衡着、发展着,博弈论是一门非常伟大的学科,以后会和大家一起学习它!

同时,这也恰恰表明,人类社会是典型的被概率法则掌控的复杂性系统,其最佳状态总是如秩序和混乱等各种对立可能性中间的混沌边缘。

同样,从正义与否这个维度上讲,正义与不正义的中间才是人类社会的常态,不管是落入哪个极端,都会造成崩溃。

即使小到人类个体这个复杂系统,它的本来面目也应该是,正义与不正义的混合体,或者也可以说是,好与坏、与善的混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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