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谋论的强大之处就在于,没有人能够完全掌握事实,更没有人可以100%准确预测未来,所以也没有谁能够100%证伪阴谋论,这从概率论上来讲,阴谋论永远是一种可能性,因此谁也无法说它是完全不存在。

——坤鹏论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83)-坤鹏论

“是”(being)是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学说的中心概念,所以它是理解其哲学思想的重要钥匙。

第五卷第七章

原文:

事物被称为“是”(实是)分为(一)偶然因素之“是”(二)天性(绝对)之“是”。

解释:

这部分讨论的是“是”,亚里士多德指出,事物被称为“是”者的,首先是以下两种:

(一)偶然因素的“是”;

(二)由于它们本性的“是”。

原文:

(一)由于偶然因素的,

例如我们说“这正直的作者是文明的”“这人是文明的”以及“这文明的是人”,

正如我们说“这文明人在造屋”,因为这造屋者恰正“是”文明的,或文明人正好“是”造屋者;

这里说“一物是另一物”的含义就表明“一物正是另一物的偶然因素”。

我们前曾提及各例也如此;

解释:

亚里士多德这里所举的例子,都说明了主词与表语的联系都是偶然的,

即:文明的、正直的、造物都是这人的偶然因素。

原文:

当我们说“人是文明的”与“这文明的是人”或说“那个白的人是文明的”,又或“这文明的人是白的”,最后两语所举出的偶然因素都属于同一物;

解释:

他指出,最后两句话所列举出的两个偶然因素都属于同一物——人。

原文:

第一语的“本是”为白的人,而以文明为偶然因素之“是”;

至于说“这文明的是人”则以“文明”为人的一个偶然因素。

(同样的意义,“不白”之成“是”也像“白”的所以为“是”。)

解释:

第一句话中的本就为白的人,而用文明作为其偶然因素中的是;

“这文明的是人”则是将“文明”作为了这个人的一个偶然因素。

(同样意思,“不白”之为“是”,也如同“白”之所以“是”一样。)

原文:

这样,当一事物在偶然因素上被说成是另一物,这可以因为它们原属于同一物,所以同成其所是,

或则因为那偶然因素所属而成其所以为“是”,

或则因为那具有一偶然因素的主词本身以此为云谓而为之“是”。

解释:

如此,当一事物具备了另一事物的偶然因素,这便可以因其同属于一类,所以同为其“是”,

或是因为那偶然因素成其是,

或是因为具备那一偶然因素的主体本身,以此为称谓而成其是。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联系都是偶然性的。

原文:

(二)主要诸“是”的分类略同于云谓的分类(范畴),云谓有多少类,“是”也就该有多少类。

解释:

这个是由于本身(自然)的“是”,

其种类刚才是那些表述它的称谓的类型(范畴),因为“是”表示的意义刚好和这些类型(范畴)一样多。

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列举出了十个范畴,即:是什么、数量、性质、关系、处所、时间、姿态、具有、主动、被动,这就是著名的“十范畴论”,

它们表现了由于其自身的“是”的全部内容,特别是第一个“是什么”,是实体最为重要的存在形态。

原文:

云谓说明主题是何物,有些说明它的质,有些说量,有些说关系,有些说动或被动,有些说何地,有些说何时,实是总得有一义符合于这些说明之一。

解释:

称谓可以说明主体是什么,有些说明其质,有些说明其量,有些说明其关系,有些说明其是动或是被动,有些说明何地,有些说明何时,而实际之是总是有一个含义与这说明是相符合的。

换言之,“是”同样也包含了范畴的形式、实体、质、量、关系、主动、被动、地点、时间。

原文:

至于说这人正在恢复健康或说这人恢复健康,

以及说这人正在步行,

或正在切削,

或说“这人步行或切削”,(正是与是)其间有何分别,这里暂不予以置意;

余者类此。

解释:

不过,对于“现是”和“是”之间的区别,这里暂时先不讨论。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83)-坤鹏论

原文:

(三)又,“是”与“现是”表明一个记载为真确,“非是”就表明一个记载不实,是假的, ——这与是非格相似;

例如“苏格拉底‘是’文明的”,表明这是确实的,或如“苏格拉底‘是’不白的”,也表明这是确实的,

如果说“一个正方的对角线‘不是’可以用它的边来计量的”,这里表明了谁若说“是”就成为假的了。

解释:

再有,“是”和“现是”(存在)的意思都是,一个陈述是真的,

“非是”(不存在)则意味着不是真的或假的,——这在肯定和否定的场合也是相同的。

比如:“苏格拉底是文明的”或“苏格拉底是不白的”意思是真的;

再比如:“四边形的对角线不是可以通约的”,那么,谁如果说“是”,谁便为假。

原文:

(四)又,“当是”与“实是”表明我们所提及的事物有些潜在地“是”,有些则为完全实现的是,

我们于见到尚潜在的事物与已实现的事物,总是都已见着;

解释:

“应该是”和“就是”,表示我们说到的事物具备某些潜在的“是”,某些则已经成为现实的是(存在)。

我们对于见到潜在之是,和实际已经实现之是(存在),总归都已见到;

原文:

我们于认识那能实现的事物,与认识那正在实现着的事物总是都认识了;

我们于已安定了的与可得安定的事物,也都算它是安定。

解释:

我们对于认识那些可实现之物,和认识那些正在实现之物,总归都已熟知;

我们对于认识已安定与可得安定之物,也都算作是安定。

原文:

同样也可与共论本体;

我们说赫耳墨斯是在大理石中,或说半线是在全线中,还没有成熟的颗粒也说这是谷。

至于一事物何时可谓潜在,何时尚未为潜在,当于别处另述。

解释:

同样,也可以对于本体而言一同而论;

我们说赫耳墨斯是在大理石中,或是半线在全线中,未成熟之颗粒也说这是谷。

至于一事物什么时候可以称为潜在地是,什么时候可以称为是现实地是(存在),这会在别的地方(第十二章)进行论述。

在这一章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是”的四种含义:

第一,在偶然的意义上的;

第二,由于它们自己的本性;

第三,表示陈述是真的;

第四,或者潜在地是,或者现实地是。

在第三、第四中,亚里士多德其实将“是”和“存在”并列,说明它们是相通的,可以互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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