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板上的鱼是没有机会说出自己的感受的,说话的都是旁观的、意欲大快朵颐鱼肉的食客,他们完全从自己的利益和角度拿鱼说事,目的无非是要争得吃鱼肉的机会。

——坤鹏论

坤鹏论:读《智者篇》 论“是”(七)-坤鹏论

一、前情回顾

在《读<智者篇> 论“是”(六)》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以下内容:

智者是什么样的人?(六)

客人在论证出智术的第一次显现后,他表示,还要继续看智者族谱的另一分支,也就是它还有另一方面的表现。

因为他们所探寻的这种人拥有的并非是浅陋的技艺,而是非常复杂的,并且,在前面所说的话中似乎也显示出,智术又不见得是前面断言的那种技艺,而是另外某一种。

接着,客人从获取的技艺的另一部分——交换,来论证智术的第二次显现,或者说,第二方面的表现。

论证套路如前:

获取的技艺的两部分是:猎取与交换。

交换分为两部分:馈赠,礼尚往来;出售,商贾往来。

出售分为两部分:出售自己的产品,叫自营;出售他人的产品,叫交易。

交易分为两部分:发生在城邦里的,叫零售;此城邦买他城邦卖,叫商贸。

商贸分为两部分:贩卖供养身体和为身体所用的东西,饮食及日用品商贸;贩卖供养灵魂和为灵魂所用的东西,灵魂商贸。

灵魂商贸分为两部分:表演的技艺;学问贩卖的技艺。

学问贩卖分为两部分:技艺贩卖的技艺;德性贩卖的技艺。

智术的第二次显现、智者第二方面的表现就是:贩卖关于德性的言论和学问。

坤鹏论:读《智者篇》 论“是”(七)-坤鹏论

二、智者是什么样的人?(七)

接着,客人又论述了智术的第三次显现,也就是智者第三个方面的表现。

“假如某人迁居在城邦里,购买或者自己创作涉及这个方面的学问,并且进行出售,以此维持生计,我觉得你不会用别的名称而会用刚才这个名称第三次来称呼他。”

为什么苏格拉底在这里用了“迁居”?

这是因为智者派的主要人物皆为外来者。

话说在繁荣的伯里克利的时代,正所谓“栽得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当时外来移民大量涌入。

波斯人、斯巴达人、米利都人进入到了雅典。

而古代的雅典人在许多方面都是沙文主义者。

他们有很强的民族优越感,看不起这些“外来户”,听不懂这些外来户的语言,在他们听来就像“bar,bar,bar……”,所以他们酸酸地称他们为“barbarians”,现在翻译为“野蛮人”。

但就是这些“barbarians”,他们当中一些人比雅典人更富有、更聪明、反应更快、更强壮、更有魅力。

一些商人比雅典人更狡猾,他们产品的质量更好。

而且,在当时的雅典,只要有钱,移民可以请教育家、智者(很多也是外来移民)教他们的孩子修辞学、辩论术;只要有钱,移民也可以进入以前只有雅典公民才能进入的法庭……

可以说,雅典已有的制度、宗教、文化、道德观念、习俗等都受到外来移民的严峻挑战。

科学、数学、无神论和理智挑战保守的控制、正统宗教和道德的信条。

公元前5世纪前后,雅典出现了三位最杰出的智者:色雷斯的阿布德拉的普罗泰戈拉、南西西里岛的林地尼的高尔吉亚和卡尔亚冬的色拉叙马霍斯。

他们这群人或是作为游历教师来到雅典的,或者是像高尔吉亚、埃利斯的希庇亚作为使节来到雅典的。

他们对于雅典人的思想和习俗进行了一番新的审视,提出了一些追根究底的问题,使得一直优越感爆棚的雅典人不得不考虑:

自己的观念和习俗是基于真理还是仅仅基于惯常的行为方式?

雅典人在希腊人与野蛮人之间,以及主人和奴隶之间作出的区别,是有充足的根据还是仅仅基于偏见?

希腊文化是建基于人为的规则,还是仅仅建基于自然?

宗教和道德规范是约定俗成的从而也是可变的,还是自然的从而也是永恒的?

……

关键是,这些外来的智者有着在不同习俗的不同国家的居住经历,对不同文化拥有着广博的知识,他们通过对多种文化事实的观察而收集了大量真实的信息,所以,他们敢于也有资格质疑绝对真理存在的可能性。

客观讲,智者为更加深入细致地思考人类本性开辟了道路,尤其是关于我们如何获得知识,以及我们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

坤鹏论:读《智者篇》 论“是”(七)-坤鹏论

好,言归正传,让我们继续回到对话中来。

“那么,属于获取的技艺→交换的技艺→交易的技艺→商贸的技艺当中的零售的技艺或自营的技艺,这两者,只要是涉及学问贩卖这一类,很显然,你永远会将其称为‘智术’。”

泰阿泰德表示:“这是必然的,我们必须遵从论证的引导。”

这个第三次显现非常简短,基本就是说了个结论,而没有什么多少论证。

接下来,客人开始论证智术的第四次显现:“让我们继续进行考虑:我们现在所追踪的这个种类是否还表现出下面的情形?”

“我们说过,争斗的技艺是获取的技艺的一个部分。”

“那么,把它划分为两半不算离谱。”

“我们把其中一部分定为‘竞赛的技艺’,另一部分定为‘战斗的技艺’。”

“战斗的技艺中有一部分表现为身体与身体的对抗,所谓‘暴力’是一个合适而得当的名称。”

“另一部分表现为言语与言语的对抗,泰阿泰德呀,除了‘论战’之外,人们还将其说成别的什么吗?”

泰阿泰德回答:“没有。”

“论战也应当设定为两部分。”

“其中一部分为,当论战发生在公开场合,涉及正义与不正义,而且表现为长篇大论与长篇大论的对抗,这就是法庭上的论战,也叫‘法庭讼辩’。”

“另一部分则相反,它在私下场合里以一问一答的方式分段进行,除了我们习惯上称之为‘争论的技艺’之外,就没有别的名称了。”

“在争论的技艺中,一部分涉及商业契约,随意、语无伦次、词不雕琢,是不具有专业性的论战,按此刻的说法,它必须自成一类,不过,前人没有给它一个名称,现在它也不值得从我们这里得到命名。”

“没错,这一类的分支太复杂太繁琐了。”泰阿泰德表示同意。

对于商业事务,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柏拉图)也表达过类似的思想,认为商业事务不需要立法来解决,一是,商业事务繁杂,一旦要立法,就会让人们陷入无止境地制订这类繁琐的法律,甚至为了使它们完善而把自己的一生都用来修正这些法律;二是,把过多法律条文加强给人们,特别是人类社会总是好人多于坏人,是不恰当的;三是,这些事情需要什么规章制度,人们自己就会轻易地发现其中的大多数。

“但是,另一部分则属于专业性的类型,它针对正义和不正义的本质以及一般事物的普遍性进行论战,我们习惯上称之为‘辩论的技艺’。”

“辩论的技艺中,一部分实际上是费钱的,另一部分则是赚钱的。”

“让我们尝试给它们各自冠以一个名称。”客人继续说道,“我觉得,由于这种消遣带来的快乐而疏忽自己的业务,并且这种谈话方式让许多听众不高兴,就我所知这没别的说法,就叫做‘饶舌术’。”

“饶舌”,意思是唠叨、啰嗦、多嘴,滔滔不绝多嘴多舌,漫无目的、毫无效果地讲话,在《泰阿泰德篇》中,苏格拉底就曾反讽地说自己是饶舌者。

也就是说,费钱的部分被命名为饶舌术。

“那么,与之相反的、从私下的辩论中赚钱的那个类型,现在轮到你尝试把它说出来。”

泰阿泰德回答:“除了那个我们正在追踪的、第四次出现的神奇的人——智者之外,还有人能说出别的答案而不至于犯错误吗?”

客人总结道:“没有了,显然,现在这个论证已经揭示:智者属于获取→争斗→战斗→争论→辩论的技艺当中赚钱的一类。”

泰阿泰德表示:“你说得完全正确。”

到这里,客人论证完了智术的四次显现,也就是智者在四个方面的具体表现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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