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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鹏论

坤鹏论:柏拉图的理型论(七)-坤鹏论

一、前情回顾

在《柏拉图的理型论(六)》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了理型是什么。

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坤鹏论在哲学的学习过程中,对此感受极为深刻。

就说读柏拉图的对话录,经常会遇到一句话看第一遍时,满头雾水,这时候我会做三件事:

一是,默默地多读几遍,字斟句酌;

二是,拿出多个版本的译本,对照阅读;

三是,基本懂了以后,再用自己的话复述一遍。

所以,对于理型,坤鹏论找来了多个对它的解说阐述,相信你会和我一样,每读一个,都能加深一层理解。

在这里,坤鹏论也说说自己对于理型的粗浅理解:

理型,可以扩展理解为理想的模型、原型。

第一,理想,首先,它意味着完美,而在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事物是完美的;其次,它意味着永远不可能实现,因为实现了就不是理想了。

以上两点对应着:理型必然不可能存在于我们这个物质世界。

正因为如此,人们还常将理型世界称为理想界。

第二,模型,指的是它是物质世界万事万物的模型、原型,我们这个世界所有事物,甚至是性质、特性,比如:正义、美、勇敢等,都有着相应的模型、原型——理型。

第三,基于巴门尼德的“因为不是者你是既不能认识,也不能说出来的”,柏拉图认为,就像物质世界中,因为有自然之物,才能够被感官感觉到,同理,既然我们知道理型之名,必然也是因为它们是客观存在的,且曾被我们(的灵魂)见识过,那么,理型也像自然之物存在于物质世界一样,存在于一个客观存在的世界中——理型世界。

同时,正因为与物质相反,理型是以非物质的的形式存在,所以它们不可能存在于物质世界。

二、理型是有等级的

与巴门尼德的“是”相比,巴门尼德的“是”是唯一的,而柏拉图的理型,是分级的、是无数的、是各有特色的。

为什么?

因为,在柏拉图那里,理型其实就是将普遍的概念加以具体化,来作为形而上学的实在, 所以凡是能够构成普遍概念的,都有与其相对应的理型。

这样看来,柏拉图的理型,不但实体有理型,连性质、关系、能力等类,也都有理型。

而且,不但自然之物有,制造出来的东西也都有。

起初,柏拉图认为,不但贵重的东西有理型,卑贱的东西也都有,到了晚年以后,他改为,理型只限于有价值的,也就是真善美和自然之物,以及数学上的关系。

正因为理型之间互有一定的关系,所以能够把它们组成起来,显然,这是对于毕达哥拉斯的关系说的全面继承与发展。

物质世界中个体的、特殊的事物,都有其理型统一着它们。

但是,这统一个体的各种理型,它们之上还有更高级的理型来统一它们。

总而言之,理型世界是一个统一的体系,一级一级往上,一层比一层更高,就好像一座宝塔,塔顶——最高的理型被称为至善(the Good),也被称为理型中的理型。

在最高的理型——至善之下,其他一切理型一级一级地退归为摹本,正像太阳一出,众星便不见了。

也就是说,凡在高一级理型下面的,是这高一级理型的摹本。

柏拉图认为,至善,是两个世界的最高统治者,它正如那物质世界中的太阳,照耀并产生一切。

理型世界的至善是物质世界中太阳的父皇,统御着整个宇宙,是所有世界的王。

因此,在柏拉图那里,善,是一切实在和思维、一切特殊目的之最终目的,他将善和神看做一样,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所以,柏拉图的世界观是目的论。

他觉得天地之间,一切事物都有其所以然存在。

比如:

人的脑袋为什么是圆的?

是因为理性所在(圆代表完全)。

脑袋之所以高高在上,主要是为了便于指挥全身。

为什么人的肠子很长?

那是为了消化慢些,从而免得人贪吃,不致因为贪吃而忘了良知和爱智慧。

坤鹏论:柏拉图的理型论(七)-坤鹏论

三、理型是谁创造的?

在《理想国》第十卷的床喻中,柏拉图说,是某位天神制造了理型。

在《蒂迈欧篇》中他又讲,这位神本是思想的创造者,是万能的世界工匠,创造了理型及理型世界,并根据这样的永恒的模式,创造了物质世界以及世间万物,包括一切用具、一切植物、动物以及他自身,他还制造了地、天、诸神、天体和冥间的一切。

不过,在柏拉图的所有著作中,只有《理想国》的这一处简要地将神指认为理型的创造者、“本质的制造者”。

四、物质世界的事物如何摹仿理型?

前面讲过,物质世界的事物是物质的,理型世界的事物是非物质的。

正因为理型是非物质的,与物质相对立,所以,它永远不可能在空间或物质中出现。

也就是说,当理型一旦出现在时间和空间中时,就是以具体的、变动的、有生有灭的摹本形式发展。

在《理想国》的床喻中,柏拉图比较简单地说到,凡间的工匠,照着理型生产出我们使用的具体的、特殊的床,但是他们永远也造不出理型。

而凡间的工匠又是如何知道理型的呢?

柏拉图并没有明说。

坤鹏论认为,这里面可能归功于两点:

第一是,天赋,神赋予的天赋;

第二是,回忆,其灵魂回忆起曾经看到过的理型。

可以说,如何从理型到物质世界,这是柏拉图的一大难题。

为此,他提出了第二个原则:物质。

他是这样推论的:

理型既然是至善、绝对的善,善便一定产生善;

神既然是生命,生命便一定创造生命;

理型既然是唯一的“是”(实在),那么,在理型之外,不会更有“是”(实在),只会有“不是”(非实在);

理型既然是最高的“是”(实在),也便有最高的活动,因此,这个“是”(实在)的活动便施向“不是”(非实在),于是理型对“不是”(非实在)而言,就是一种创造者、一种原因、一种意志、一种范畴的原理。

“不是”(非实在)乃是“是”(实在)的材料,乃是理型可显示其存在时的条件。

“不是”(非实在)就是物质。

物质,原本是无形的,正因为有了理型的范畴,它才有了形。

物质,不是理型所造,因为“不是”(非实在)不能产生自“是”(实在)。

物质和理型一样悠久,理型的活动,必须先要假定有物质,这就是柏拉图的二元论的主张。

物质是被动的,理型是主动的。

但是,被动并不等于毫不抵抗,物质的抵抗表现为惰性、重力、不和谐、丑、愚等。

理型则像一位艺术家操纵着工具来克服物质的这些抵抗。

在理型还没有胜利的时候,就是世界上一切缺陷、一切邪恶、一切变易不定、一切不能不朽的根源。

理型与物质,相反适其成,对立成统一,宇宙的生成由此而起。

宇宙当然不能像创造它的理型那样永恒,所以,神就尽可能地使其永恒,这样便创造了无穷的“时间”。

宇宙的“理性”(或心),是一切所显现之目的,也是最终原因。

坤鹏论:柏拉图的理型论(七)-坤鹏论

五、理型和物质世界个体的关系

理型和个体的关系是一对多的关系。

一切个体,虽然复杂多样,各不相同,但是,一类的事物却都只有一个理型。

理型和个体的关系又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个体之所以能够成为个体,是因为它们分沾有整体的理型。

也就是说,其中包含有普遍的、而被把捉在概念当中的本质。

同时,因为是分沾、分得,所以,个体所得到的只能是理型的几分之几,永远不可能超过理型的分限,也就是永远不可能成为理型,永远是有缺陷的。

总之,理型是物质世界的本质、原因。

而且,理型是一切变化无极的个体、现象的目的。

我们的一切行为,有理性的目的,而这不外乎是理型的实现。

对此,坤鹏论认为,柏拉图借鉴了赫拉克里特“万物由‘一’而生,‘一’由万物而生”,万事万物由“一”而生,并且在其中皆分有“一”(神)的逻各斯——神性,所以它们才会一直渴望归“一”,向善并且追求善。

另外,个体之所以生有灭的,是由于理型忽然来到住在个体当中,忽然又离开个体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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