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大部分烦恼其实并不是源于没有,反而是因为拥有后的害怕失去。

——坤鹏论

坤鹏论:读《理想国》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八十八)-坤鹏论

在揭晓苏格拉底所说的第三个浪头到底是什么之前,坤鹏论想对理想国的卫士做一下总结,以便我们能够更为全面地理解这个理想国的基本特征。

一、私有财产是城邦的极恶——化一为“多”的罪魁

正如黑格尔所揭示的,“财产是属于我这个个人的所有物,由于有了财产,我这个个人本身才取得存在,取得现实性,我之所以能够占有财产,即在于我是一个个人”,我们也可以说,正是私有财产让人们化一为“多”。

而城邦的本质恰恰与化一为“多”相反——化多为“一”,是人的聚集,最需要团结,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明确指出,化多为“一”就是城邦的至善。

显然,城邦至善的关键是团结,而同甘共苦、苦乐与共的情感是维系城邦公民团结的纽带,也便成了城邦化多为“一”的主要原因,而在卫士之间妇女儿童公有,就会产生这样的情感,所以柏拉图认为妇女儿童共有对城邦来说是最大的善,并且是这种善的原因。

也就是说,妇女儿童共有→同甘共苦、苦乐与共的情感→维系城邦公民团结→化多为“一”→最大的善,简化掉中间的过程,就成了:妇女儿童共有→最大的善。

当然,我们应该认识到,妇女儿童共有还只是手段,其背后最深层的是私有财产。

借助苏格拉底的种种论述,柏拉图旗帜鲜明地将矛头指向私有财产,认为私有财产是城邦化一为“多”的罪魁,他的逻辑是,废除私有财产这个罪魁,城邦的极恶——搞分裂的原因,诸如一切争端、倾轧、仇恨、贪婪等都可以消除。

同时,他还指出,缺少金银和享乐不能成为其悲伤的理由,相反,富裕也不能成为其快乐的理由,由此彻底在财产方面消弭了阶级矛盾。

甚至从城邦的整体角度看,柏拉图也明确指出,如果它没有财物上的欲望,便不会对战利品和战俘产生窥觑之心,因此不仅不会主动制造战争,还会积极地受到盟邦的欢迎。

就像现实中的斯巴达那样,全希腊都称赞它,在要废除横征暴敛的虐政时都向它求助,由它领导的伯罗奔尼撒联盟在几乎两个世纪中维持了这个岛屿的和平。

但是,黑格尔也指出,“唯有个人有了财产,他才有自由,这样我们就看见,柏拉图本人有意识地把主观自由从他的理想国中排斥出去了。”

所以,理想国的主要特征就是追求共性,共性至上,压制个性,排斥主观,城邦利益就是个人利益。

坤鹏论在前面的文章中也曾讲过,所有古希腊人是缺乏主观自由的,在他们的心目中,神是100%存在的,而神谕就像空气一样充斥着古希腊人的生活,他们在决策时是向外求索的,求神为他们作决定,一直到了苏格拉底那里,才开始了主观自由的原则,“苏格拉底的原则造成了整个世界史的改变,这个改变的转折点便是:个人精神的证明代替了神谕,主体自己来从事决定”,黑格尔这样评价道。

而且,对于私有财产,柏拉图并没有止步在物质的财产范围,他认为,“人们之间的纠纷,都是由于财产,儿女与亲属的私有造成的”,儿女、亲属其实也是私有财产,它们通过家庭诞生出来,所以也要尽量公有。

在介绍斯巴达的优生优育时,坤鹏论曾讲到过,斯巴达的立法者来古格士认为,家庭是滋生个人兴趣,培植个人“欲望”,造成财富不均、生活享乐淫荡的温床,所以,任何人一经出生,只要他身体强壮经过检验而被留下,他就已经不再是某家某人之子,而是斯巴达之子,他不属于任何个人,而属于城邦。

显然,柏拉图继承了这个理念,并且更加彻底,他将卫士塑造成公有制的倡导者,除不允许卫士拥有私有财产外,还让卫士的孩子公有,让女卫士被男卫士共有,从而直接禁止了卫士中间出现一夫一妻的小家庭。

而且,他还创造了一种比斯巴达更广阔的公有亲属关系网。

这些背后都是以取消私人财产为理由和目的的。

黑格尔这样评论道:“柏拉图不允许他的理想国中(的卫士们)有家庭生活,即不允许家庭成为一个独立的整体的那种特性。家庭是扩大了的个人,家庭是自然伦理之内的一种排斥其他关系的伦理关系。这诚然是一种伦理关系,不过乃是属于个体的个人的伦理关系。按照主观自由的概念,家庭也同财产一样,对于个人是必不可少的,甚至是神圣的。”

“由于废除了财产和家庭生活,由于取消了对职业的任意选择,简言之,由于排斥了一切与主观自由这一原则相关联的这些规定,柏拉图相信他们可以关闭一切通向情欲、仇恨、争执等等的大门了。他很好地认识到,希腊人生活的堕落是由于个人本身开始坚持其目的、倾向、利益,并使得个人利益支配了公共精神。”

坤鹏论:读《理想国》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八十八)-坤鹏论

二、卫士的生活素描

1.男女卫士都必须生活在集体营房里,集体进食,除了必需的东西,其他一切都必须保持共同所有,即便是这个国家的统治者,也只能住小屋子和简单的膳食,因为不能拥有世俗的财产,也没有家庭义务,这让他们一身之外别无长物,无法被收买。

2.没有性别歧视,所以柏拉图是希腊化时代,也是世界文明史中较早重视妇女地位和提倡开发女性智力的人物。

3.男女卫士接受同样严格的音乐和体育教育,一起练习战场上的一切技术,一起裸体操练。

4.女卫士带着身体健壮的孩子和男卫士一起参战,但是,柏拉图对女人的勇敢信心不足,再加上女人天生弱于男人,所以他主张把她们“作为后卫,以便由于人数的众多,至少可以引起敌人的恐惧,而且于必要时也可以赶快增援”。

5.柏拉图也赞成选择节日举行婚礼,给予每个男人以自己的妻子,但是妻子是由城邦分配的,其目的并非印证婚礼,而是确定他们结合在一起。

6.夫妻同居并不建筑在个人的意向上,决定夫妇的相互恩爱也不以个人的特殊爱好为准,只有健康的样本级人选才能获得繁衍机会。

另外就是那些在战争中英勇卫国功勋昭著的年轻人,也会得到更多与妇女配合的机会,从他们身上获得尽量多的后裔。

优生的总原则就是,就像动物的优生配种一样,在最佳的优生分配理论指导下,最好的父亲和母亲生育最多的子女。

7.女人从20岁到40岁期间应该生育,男人从30岁(也有说25岁,苏格拉底的表述是跑得最快的年龄)到55岁期间应该有妻子,这是合法的生育年龄,超过这两个阶段,生育的孩子不是被杀掉就是事先流掉。

8.女卫士作为男卫士的共同妻子,男卫士则成为全体女卫士的丈夫。

9.过了生育年龄段的男人和女人,可以和任何异性相处,但是,为了避免血属通奸,凡是一个男子为夫期间所生的子女,都应该叫做他的子女,而与子女年龄相近的,则互称为兄弟、姐妹,个人不得与父亲、母亲、祖父、祖母婚配,兄弟、姐妹之间的婚配也是禁止的,除非神明指示允许,这种非常宽泛的公有亲属关系使得理想城邦基本不存在私有的亲属。

10.婴儿出生之后立刻从他们的母亲那里带走,有缺陷的会被悄无声息地处理掉,健康的则被送到城邦的育儿机构,统一让保姆抚养,喂奶的事则由另外一些生了小孩正在哺乳期的母亲作为乳母,这样没有一个母亲可以认得她所生的孩子,同理也没有一个孩子认得他的亲生母亲。

11.未经合法婚配所生的子女,为非法子女,无论健康与否都必须制裁,并不予授予公民资格。

坤鹏论:读《理想国》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八十八)-坤鹏论

总而言之,理想国的卫士是摒弃个人欲念,以僧侣形式存在的政治专家的种姓阶层。

他们没有私有财产,一切公有,不得有个性或个人自由,生活受到严格规范,近似于隐修,属于集体化、不带个性色彩、沉闷而备受尊敬的那种类型,然而他们拥有绝对的权力,他们的话语即是法律。

柏拉图认为,如此这般以后,起码在卫士中间不会发生彼此诉讼彼此互控的事情,不会发生纷争,由于倡导自卫是善和正义的,强迫人们注意锻炼,增强体质,权力又在年长者那里,所以年轻人也不大会对老年人动武或殴打。

总之,拥有也是被拥有,人们在拥有财产的同时,也在被财产拥有着,并由此产生不少被柏拉图称为琐碎无聊的事情,比如:奉承富人;劳神劳力养活一家大小;为五斗米而折腰,一会借债,一会还债,为了家中妻子和仆役想尽办法赚钱……

人生中大部分烦恼其实并不是源于没有,反而是因为拥有后的害怕失去。

柏拉图指出,在彻底摆脱这一切之后,就会如入极乐世界,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得到的比奥利匹克胜利者还要多,因为“他们的胜利更光荣,受到的公众奉养更全面,他们赢得的胜利是全城邦的资助,他们得到的报酬是他们以及他们的儿女都由公家供养,他们所需要的一切,都由公家配给,活着为全城邦公民所敬重,死后受哀荣备至的葬礼”。

很明显,柏拉图希望这样的公有制不仅仅只在卫士那里,最好在卫士的带动下,一切公民都奉行它,但是,如果没有获得财产的希望,又如何产生对于生产积极性的刺激呢?柏拉图对此并没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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