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的焦虑源于对未达到之结果的执念。
——坤鹏论
第八卷第六章(下)
原文:
但照我们所说,以一项为物质另一项为形式,其一为潜在,另一为实现,则疑难就消释了。
解释:
那么,怎么解决以上问题呢?
亚里士多德指出,在实体的变化中,一个因素是质料,一个因素是形式,
而且一个是潜在的(指质料),而一个现实的实体就是从潜能的质料转化为现实的形式,
即形式与质料结合而成的质料与形式结合体,新的统一体的现实的实体。
对于我们的探索,这样的难点就不复存在了。
原文:
因为这疑难与铜圆为“X”的定义所引起的疑难是一样的;
以X为一定义公式之符号,则X问题就在“铜”与“圆”合一的原因是什么?
解释:
因为这难点和“圆的铜”是“X”的定义所引发的难点是一样的;
以X为一定义公式的符号,那么X问题就在于铜与圆合一的原因是什么?
原文:
疑难可以解答;
这因为一项是物质,另一项是形式。
什么原因使潜在之是成为现实?
——(动因除外)使一个潜在球变成一个实在球的原因无它,这就由于两者的怎是。
解释:
难点可以作答;
因为这一个为质料,另一个为形式。
什么原因让潜在成为现实?
——(除了动因之外)让一个潜在的球成为一个现实存在的球,原因不是别的,而正是两者的怎是。
原文:
于物质有可理知与可感觉之别,
于公式常有一项物质和一项实现的要素;
例如“圆”是一个“平面图”。
解释:
对于质料来说,有可知(可思想)和可感觉的区别,
对于公式来说,总有一个质料的因素和一个现实性的因素;
比如“圆”的定义中的“平面图形”。
原文:
但事物之既无可理知物质,也无可感觉物质者,自身原就是某种元一与某种存在,
——有如个别本体,如质或量(这样在它们的定义中就不表现存在,也不表现元一),它们的怎是在本性上就是存在亦即元一;
所以这些就别无为之合一和使之存在的原因;
它们所由各成为“一”和“存在”者,既不为是它们各被包涵于“一”与“是”的科属之内,也不能说这些“一”与“是”可得脱离诸个体而独立存在,它们直接就是某种元一和实是。
解释:
不具有任何一种质料(既无可知,也无可感)的事物,也就是范畴,每一个都无条件地直接的或本质的就是统一体,
——正如某个个别的实体,如质与量(这样它们的定义中就不体现出存在,也不体现元一),它们的怎是在天性上就是存在亦即元一;
原文:
为解释合一这个疑难,有些人主于“参加”,
而将问题转到参加的原因又是什么,和所参加的又是什么;
解释:
由于这样的难题,有些人提出了“分有”,
而把问题转到“分有”的原因是什么,和所有“分有”的又是什么;
原文:
别的人又有主于“会通”者,如吕哥弗隆说知识是灵魂的“会通”;
解释:
有些人则主张“贯通”,比如吕科弗隆说知识就是灵魂的“贯通”;
吕科弗隆(约前4世纪上半叶),智者派成员,高尔吉亚的学生,属于第二代智者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最早提出刑罚起源于人们缔结的契约,即社会契约说,他认为,“法律只是一种互相保证正义的协定,它理应成为公民为善和正义的工具”。
吕科弗隆还认为,人们的个人权利是不可转让的自然权利,按其契约理论,为了保证这项权利,人们才缔结了建立国家共同体的契约,人们生来平等(和他们的个人权利平等)的观念,就是这个理论的基础,他否认人天生不平等,认为高贵的出身只是一个空名。
社会契约说后经伊壁鸠鲁发展,及至17世纪、18世纪为欧洲自然法学派发扬光大,其中尤其以卢梭、贝卡利亚为此说之集大成者。
原文:
另又有人说生命是魂与身的“综合”或“联结”。
解释:
另外,还有些人说生命是灵魂与身体的“结合”或是“关联”。
原文:
可是这些异名,引用之于实例还是一样的;
如健康状态,这就将说成是魂与健康的一个“会通”或“联结”,或“综合”,
象铜是三角形这样一回事,则将是铜与三角的“综合”,
而象物有白色这样一回事,也须说成表面与白色的“综合”。
解释:
这些不同的名词,引用在实例之上还是一样;
比如健康的状态,这就会说是灵魂与健康的一个“贯通”或是“关联”,或是“综合”,
比如铜是三角形的这一事例一样,就是铜与三角形的“综合”,
而比如物有白色的这一事例,也必须说成是表面与白色的“综合”。
原文:
理由是人们在寻找合一的公式,以及潜在与现实之间的差异。
解释:
这么做的理由就是人们在寻求合一的公式,以及现实与潜在的差异。
原文:
但如上所述,切身物质与形式本合一于相同的事物,其一潜在地是一,另一现实地是一。
解释:
但是,综上所述,密切相关的质料与形式本身合一的事物,其一潜在为一,另一现实为一。
原文:
所以这样询问它们合一的原因,正与询问一般事物何由而合一相似;
每一事物本然而为一,潜在与实现则若然而为一。
解释:
因此,如此去寻求它们合一的原因,就如同是在寻求一般事物为什么而合一一样;
每一事物本身那样就为一,潜在与现实则是似是那样地而为一。
原文:
所以,别的原因是没有的,原因就在某些事物为之动因,遂使潜在成为现实。
至于一切非物质事物则原都是全称元一。
解释:
所以,没有别的原因,原因就是在于某物的动因,使潜在成为现实。
而至于所有非质料事物则是原本全都是称为元一的,即这些事物本来就是一。
本文由“坤鹏论”原创,未经同意谢绝转载
请您关注本头条号,坤鹏论自2015年底成立至今,创始人为封立鹏、滕大鹏,是包括今日头条、雪球、搜狐、网易、新浪等多家著名网站或自媒体平台的特约专家或特约专栏作者,目前已累计发表原创文章与问答6000余篇,文章传播被转载量超过800余万次,文章总阅读量近20亿。
注:坤鹏论由三位互联网和媒体老兵封立鹏、滕大鹏、江礼坤组合而成。坤鹏论又多了位新成员:廖炜。即日起,坤鹏论所有自媒体渠道对外开放,接受网友投稿!如果你的文章是写科技、互联网、社会化营销等,欢迎投稿给坤鹏论。优秀文章坤鹏论将在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搜狐自媒体、官网等多个渠道发布,注明作者,提高你的知名度。更多好处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坤鹏论”微信公众号:kunpenglun,回复“投稿”查看,自媒体人可加QQ群交流,群号:6946827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