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如同修行。

——坤鹏论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 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70)-坤鹏论

这部分亚里士多德论证的是排中律。

何为排中律?

大家可以先看一下《读<形而上学> 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62)》,里面有对排中律的详细介绍。

简言之,排中律就是,在矛盾的陈述之间,不允许任何居间者,要么是,要么不是。

比如有一块空地可以种庄稼,甲、乙两人讨论这块地该种什么庄稼好。

甲一会儿说应该种玉米,一会儿又说不应该种玉米。

针对甲的说法,乙说: “你的两种意见,我都不同意。”

在这里,甲的说法就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

因为他同时肯定了这块空地“应该种玉米”和“不应该种玉米”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

而针对甲的说法,乙的说法就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

因为排中律认为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而乙恰好断定上述两个判断都是假的。

也就是说:这块地要不就是应该种玉米,要不就是不应该种玉米,二者必有其一。

第四卷第七章(一)

原文:

另一方面,在矛盾的叙述之间也不能有任何间体,

于一个主题我们必须肯定或否定一个云谓。

解释:

在矛盾的陈述之间不允许有任何居间者,

对于一事物必须要么肯定要么否定其某一方面。

原文:

首先我们若将“真与假”解释清楚,

这就可明白,凡以不是为是,是为不是者这就是假的,

凡以实为实,以假为假者,这就是真的;

所以,人们以任何事物为是或为不是,就得说这是真的或是假的;

若说这“既非是又非不是”,则事物将在真假之间。

解释:

首先以定义真理与谬误(真与假)开始。

凡是说不是者为是,是者为不是的,都是谬误,假的。

凡是说是者为是,不是者为不是的,都是真理,真的。

所以,人们称任何一事物或为是或为不是,必称其为真或为假。

但是,如果说“既非是又非不是”,那么事物就成了在真假之间了。

原文:

——又,相反之间的间体将类似黑与白之间的灰色,

或如人与马之间的“非人非马”。

解释:

再说,相互对立之间的间体就像黑与白之间的灰颜色一样,

或者如同人与马之间的既非人又非马一样。

也就是说,中间词项将会或者是一个真的中介性的(如灰色是在黑和白之间,灰色中有一部分黑一部分白在内),

或者是一个中性的(就像那既非一个人也并非是马,而是居于它们之间的东西)。

原文:

(甲)如果间体是像后一类的,那么它是不能变向相反两端的(因为“变”,是从不好变好,或从好变不好),

而间体总是变向两端,或两端变向间体。

至于相反(矛盾)这就无可互变。

解释:

(甲)如果间体是后一种情况,它就不能变化,即变为相对两端中的一者,

因为变化是从非A到A,或从A到非A,

但是,那真正存在的间体,是经常地被观察到是变化的(即一直在变化),

要么变为矛盾的两端,要么由相对两端变为间体,否则变化就不能存在。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 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70)-坤鹏论

原文:

(乙)如果(像前一类)这确实是一间体,这也就会得变白,但这不是从非白变出来的;

这是从灰色中未为人见的白变出来的。

解释:

(乙)如果是前一种情况下,确实是一个间体,它是会变白,

但那不是从非白变来的,而是从灰色中人不能看到的白所变而得。

这里亚里士多德要说明的是,排中律是非黑即白的,你说他是白,他就不能是非白,你说他是非白,就不能说是白。

其实非黑即白这个词也不准确,因为白的反面不是黑,而是非白。

所以,所以排中律只能用于A与非A的情况(第一种情况),不能用于黑与白的情况(第二种情况)。

因为黑与白之间还有灰色,还有一些过渡颜色。

原文:

——又,理知亦得肯定或否定每一个理知或思想的对象,——这由定义上看来就该明白了。

定义总是说怎么是真实,怎么是虚假。

事物以肯定或否定之一式为联结则成真实,以另一式为联结便成虚假。

解释:

另外,理知也必将肯定或否定每一理知或思想对象。

这点从定义上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

定义总会说何为真,何为假。

事物以一种结合方式肯定或否定,以另一种结合方式肯定或否定。

原文:

又,如果人不仅为辩论而辩论,这就必须在一切相反之间,都设立一个间体,

惟有这样他才能说世上毕竟有了“既非真实又非虚假”的事物,

而在那些“是与不是”的事物之间将可得成立一“中性”事物,

在生成灭坏之间也造为一类变化间体。

解释:

再有,如果人不仅仅为了争辩而争辩,那就得在所有的矛盾之间,都设立一个间体,

只有这样(在逻辑方面)一个人才能说存在有既非真又非假的事物,

而且(从形而上学方面)在那是与非之间可有相对“中立”的事物,

并且因而有一种在生成与毁灭之间的变化间体,即有一种不同于生成与毁灭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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