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轻易谈论别人,因为人类有种特征,那就是当我们说某人的好话或者坏话时,人们会试图将那些特质和我们联系在一起,比如:你到处说某人喜欢说闲话,人们就会不知不觉地将“喜欢说闲话”的标签也加在你身上,所以,就算是要议论别人,也尽量说人家的好话吧!

——坤鹏论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 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48)-坤鹏论

一、第三卷第六章(二)

原文:

(13)还有一个与此密切相关的问题,元素是潜在的,还是以其他的某种状态存在?

解释:

这里讨论的是第13个问题,即:元素的存在方式是怎样的?

原文:

若是后者,那么世上应该还存在先于第一原理的事物。

作为原因而言,潜在先于实际存在,而每一潜在的事物并非全都要成为现实之物。

解释:

正命题:元素是以某种可见状态存在的。

如果元素是以某种状态(即可见的)存在,而不是潜在的(即不可见的),

那么在本原以前,得先有某个别的事物,

因为作为原因,潜在是在现实之前的,而且潜在的东西并不一定都能成为现实。

简单讲,事物都是从无到有的,这个无,其实就是不可见的,比如人。

原文:

但是,如果认为元素是潜在事物,那么,现存的所有事物都不会实际存在。

能够成为现实的可能在当下尚未成形,当下存在的可能于后实现其存在,至于之前就没有成为现实可能的,那不能指望其能成为现实。

解释:

反命题:元素是潜在的。

如果元素是潜在不可见的,那么,就不是任何东西都能现实存在的。

因为可能实现的东西也许还未实现,现在未实现的东西也可能成为现实,

而那些原来不能实现的东西是不可能成为现实的。

这个问题讨论的是关于潜在与现实的问题,在第九卷亚里士多德还要详细地进行讨论,我们到时候再细细分享。

原文:

(14)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提出了第一原理而感到满足,还需要探求这原理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解释:

这是第14个问题,即:在这些难题之后,还必须讨论本原是普遍的呢,还是个别的?

前面那些问题,大多都和普遍与个别的关系有关,可见这是亚里士多德感到最为困惑的问题。

原文:

若它们为普遍的,那就不该是本体,

一切能够统而并称的只能指“这样”,而不能指具体的“这个”,但是本体应该是“这个”。

若是以共公用的名称来指示“这个”,指示某一具体的个体,

那么苏格拉底便是几种动物——“他自己”、“人”、“动物”,

这些都各自指示一体,各自成为“这个”了。

若是将原理看作普遍的,那么得到的结果该是如此。

解释:

正命题:如果本原是普遍的。

那么,它就不会是实体,因为每个普遍的东西所表示的不是“这个”而是“这样”,

但实体是“一个这个”(a this)。

如果我们将那共同的表述设定为“这个”,是单一的个体,

那么就会有几个苏格拉底,既是他自己,又是“人”,又是“动物”,它们每一个都是这个单一的个体。

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分析,肯定第一实体是“这个”,是单一的个体,

根据这个标准,那么,无论是“理型”或“形式”、“种”或“属”,它们都是“这样”而不是“这个”,所以都不是实体。

原文:

若是原理的性质不是普遍而是特殊的,

那么它们便是不可知的,

认知任何事物都是依靠其普遍性。

这样的话,如果说有众多原理的知识,

必是有某些原理先于这些个别原理而成为它们的普遍说明。

解释:

反命题:如果本原不是普遍的,而是个别的。

那么,它们就是不可知的,因为任何东西的知识都是普遍的,

所以,如果有本原的知识,就必须有先于它们的别的本原,那顿是能普遍表述它们的。

这是从认识论角度提出的问题:个别事物只是感觉的对象,不是理性知识的对象。

所以,如果本原是个别的“这个”,对它没有知识,它是不可知的。

本原怎么能是不可知的呢?

哲学正是要寻求本原和原因的知识的,恰恰就是这个最深刻的矛盾,使得亚里士多德非常困惑。

坤鹏论:读《形而上学》 学习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48)-坤鹏论

二、14个问题的总结

李真在他的书中对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这14个问题进行了总结,坤鹏论借花献佛分享给大家:

第一个问题:问事物的四因是不是同一门学问(即哲学)研究的对象。

不过,亚里士多德并没有提到物因(质料因),他认为对于构成事物的质料的研究是其他具体学科的任务,而非哲学的任务。

他感到困惑的是极因和本因这二者中,究竟哪一个更重要,哪一个真是哲学研究的主题。

第二个问题:问证明的原则——公理是不是哲学研究的对象。

第三个问题:多种不同类型的实体是不是都同属哲学研究的对象。

第四个问题:实体的属性是不是应为哲学研究的对象。

以上四个问题都是探讨哲学研究的对象和任务。

这其中第三个问题是亚里士多德认为最需要解决的,

这是因为他在探讨以前哲学家的学说时发现,

当他们在寻求事物的本原时,已经在具体的可感事物以外提出了另外两类实体:

一是,具有质料性的元素;

二是,普遍性的原理。

后者是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以及爱利亚学派的“是”和“一”。

而柏拉图学派则将这个问题更加复杂化,他们在普遍的“理型”和个别事物之外,又加上数学对象——数、点、线、面、体,称它们为中介者。

以前的思想家将这多种不同类的东西都说成是事物的实体,亚里士多德接着提出的十个问题都与此相关。

第五个问题:在可感的实体以外,有没有别的实体?

第六个问题:事物的本原是普遍性的“种”呢,还是质料性的元素?

第七个问题:如果是普遍性的“种”,那么它是最高早普遍的种呢,还是最低的直接表述个体的那个“属”呢?

第八个问题:从认识论的角度提出:个体是无限多的,如果在它们以外,没有别的东西,我们如何能够认识它们?

第九个问题:本原是属上的还是数量上的一,所谓“属上的一”就是共同的普遍的,“数量上的一”就是只有一个,是个别的个体。

第十个问题:可消亡的事物和不可消亡的事物的本原是不是相同的?

这里所说的不可消亡的事物就是普遍的东西。

第十一个问题:最普遍的“是和一”是不是实体。

第十二个问题:所有中介——数、点、线、面、体是不是实体。

穿插进来的一个问题:人们为什么在可感事物和中介者之外,还要设定另一类的“理型”呢?

第十三个问题:元素是潜在、不见的,还是以其他的某种状态存在。

第十四个问题:还必须讨论本原是普遍的呢,还是个别的?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和当时主张有多种不同类的实体的学说有关。

亚里士多德在探讨这些问题时发现,所谓多种不同类的实体,归根到底是普遍与个别的问题,而在普遍中又有高低层次的区别。

所以他在第十三个问题中提出,本原到底是普遍的还是个别的呢?

亚里士多德原来主张第一实体是个别的个体,但是从认识论上他又不得不承认具体的个别事物只能是感性知觉的对象。

我们要认识它们必须经过普遍的理性知识,因为必须承认有普遍性的实体。

在这点上他继承了爱利亚学派和柏拉图学派的思想路线。

如何解决这个矛盾,是他思想中的一个关键问题,而且在讨论中他感到最难解决的就是普遍和个别的关系问题。

而且,我们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在探索这些问题时,都非常客观地列举并探讨了正反两方面的观点,并指出其所面临的困难,而不是直接写出自己的判断,这种治学态度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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