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关于人事的,几乎每一个问题,至少都会有两个完全相反的答案。

——坤鹏论

坤鹏论:读《斐多篇》论灵魂(十二)-坤鹏论

一、前情回顾

在《读<斐多篇> 论灵魂(十一)》中,坤鹏论主要分享了:

人死后灵魂是否存在?(三)

这部分主要是从“学习就是回忆”的灵魂回忆说进行论证的。

这个论证的第一个核心点灵魂,关于它,前面已经论述很多了。

而第二个核心点则是回忆。

按照惯例,为了保证论述的起点正确、方向正确、范畴正确,苏格拉底首先给出了回忆的定义:

回忆,就是过去知道的事情在头脑中重现的过程。

而且,人们的回忆还包括在感官把握到某种东西后,不仅会认出这个,还会想到另外一个的知识。

我们的成语——睹物思人,就是这种回忆的最好例证。

也就是看到某样东西,除了知道它是什么,还会同时想起其他事物。

根据现代对于回忆的分类,苏格拉底所说的这种回忆属于无意回忆:它没有预定目的,是自然而然地想起某些经验,比如:一件往事涌上心头,一句乡音勾起乡情等,它也被称为间接回忆。

与无意回忆相对的是有意回忆,它是有回忆任务、自觉追忆以往经验的回忆,其目的是要根据当前需要而回忆起特定的记忆内容,也被称为直接回忆。

还有一种特殊的回忆叫追忆,同时具有有意回忆与无意回忆的特点,是需要意志努力和克服一定困难的回忆。

坤鹏论:读《斐多篇》论灵魂(十二)-坤鹏论

二、人死后灵魂是否存在?(四)

接下来,苏格拉底所论述的则是人们如何从现象回忆起理型的过程。

这个过程的重点就是他在前面提到的那种睹物思人的回忆(无意回忆、间接回忆)——不仅会认出这个,还会想到另外一个的知识。

“一旦谁由类似的东西回忆起什么,他岂不必然会经历这番情形:他会思忖一下,这回忆所表现的是完全的、还是部分的类似。”

“你看看是否如此,我们说有某种相等的东西,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一块木头等于另一块木头,一块石头等于另一块石头,诸如此类,而是说这以外的东西,这个‘相等’是离开事物的‘相等’本身,我们是不是会说有这样一件东西。”

显然,苏格拉底这里所说的“相等”指的是相等的理型(注:理型是抽象的,只能被思想认识,是被事物分沾而使其具有相等性质的)。

也就是说,当我们由感官把握到某个东西时,我们不仅会回忆起它的知识,还会不自觉地去和灵魂中已有的、与这个东西类似的东西——理型进行比较,看它到底是完全类似理型,还是部分类似。

比如:当我们看到一只蝴蝶,我们就会不自觉地将它与美本身比较,并得出它是很美,还是比较美,或是不美,虽然我们可能意识不到自己心中有美本身的存在,甚至是这个比较过程,但是,像现实事物的美、善、正义等,绝对都是比较出来的,都要与一定的标准进行衡量,才能得出这一类性质的结论,这个标准就是柏拉图所说的美、善、正义本身,也就是美、善、正义的理型。

我们说,人天生是趋利避害的,小婴儿都会对美好的事物笑,被丑陋的事物吓哭,这些都证明人似乎是与生俱来地就带着某种知识,当在现实中感知到带有类似这种知识的事物时,就会自然而然地回想起它,并用它来衡量现实事物,并给出比较的结果。

“我们对于(理型)‘相等’的知识是从哪里来的?”

“是不是从我们刚才谈到的那些事物来的?”

“我们是不是看到相等的木块、石块或其他事物,从其中得出一种关于‘相等’的看法,而这‘相等’却是另外的东西?”它就是那独立于所有事物之外的理型。

“你是不是认为它是另外的东西?我们这样看看吧,那些相等的木块和石块虽然始终如一,但不也是有时候在我们看来在这方面相等,在那方面不相等吗?”

“那么,那些相等者本身有时在你看来并不相等,‘相等’有时在你看来是‘不相等’吗?”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因为理型“相等”就是相等,是纯粹的,是永恒不变的相等,绝对不可能不相等,否则它就不是理型了。

“那么,这些相等的事物就不是‘相等’本身喽。”

“然而正是这些相等的事物唤醒了你,给你带来了‘相等’本身的知识,虽然它们不是‘相等’本身。”

“它(‘相等’)岂不是跟它们(相等的事物)要么类似,要么不类似?”

“那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一件事物的视觉给你带来另一件事物的知觉,不管它们类似不类似,就必定是回忆。”

“那些相等的木块,以及我们刚才谈到的那些事物,是这样对我们起作用的:它们究竟是像‘相等’本身那样相等,还是不像‘相等’本身那样?”

“当然,它们是大大不如‘相等’本身的。”

“一个人看见一件事物时心里会想:我看见的这件事物是力求类似某个别的存在物(注:理型)的,但是大大不如,不能真正类似它,只是一个可怜的摹本而已。你是不是同意,这样想的人必定是预先知道那个东西(注:理型),才会这样认为事物类似它却又不如它?”

“那么,我们在相等的事物和‘相等’本身方面就是这样的主张。”

“那么,我们就必须先已经有了‘相等’的知识,然后在看见相等的事物时,才会认为事物力求类似‘相等’本质却又不如它。”

“同时,我们也同意:我们要取得‘相等’的知识,要能够取得它,只有通过视觉、触觉或其他一种感觉才行,我认为这些感觉都一样。”

“所以,我们必须通过五官获知:一切感性对象全都力求靠拢‘相等’本身,却大不及它。”

“我们开始看、听或使用其他感觉之前,必须在某处获得一种关于‘相等’本身的知识,才能将我们从感觉得来的那些相等的事物跟它比较,看出这样一些事物都是渴望类似‘相等’本身却大不如它的。”

“我们一生下来就看见、听见、具有其他感觉。”

“可是我们说,我们在具有这些感觉之前必须已经获得‘相等’的知识。”

“看来我们必须在出世以前已经获得它。”

“如果我们在出世以前就获得了那种知识,带着它生下来,那我们在出世以前和出世的时候就不仅知道相等、大于、小于,而且知道这类的一切事情。”

“我们现在的论证不仅涉及相等,而且涉及美本身、善本身以及正义和虔诚,总之,涉及我们在回答过程中称之为‘某本身’的一切(注:所有理型),所以我们必定在出世以前就已经获得了一切(注:本身、理型)的知识。”

坤鹏论提醒大家注意,这里的“本身”,还可以换译为“绝对”,将其放到前面,比如:绝对的美、绝对的善、绝对的正义等。

坤鹏论:读《斐多篇》论灵魂(十二)-坤鹏论

上面这段论述环环相扣,让人读起来酣畅淋漓,内心中会生出一种完全不同于肉体快乐的特殊的快乐。

在《哲学史讲演录》中,黑格尔对于这里所提到的回忆有着极为精辟的评述,他这样说道:

“在某一意义下,回忆是一个笨拙的名词,这里面包含有把在别的时间内已经获得的观念重新提出的意思。”

“不过,回忆也还有另外一种意义,一种从字极衍出的意义,即内在化、深入自身的意义(注:回忆的德文有向内反省之意),这是这个词的深刻的有思想性的意义。”

“在这意义下我们可以说,对理型的认识不是别的,只是一种回忆、一种深入自身,那在外在方式下最初呈现给我们的东西,一定是杂多的,我们把这些杂多的材料加以内在化,因则形成普遍的概念,这样我们就深入自身,把潜伏在我们内部的东西提到意识前面,不容否认,在柏拉图那里,记忆这一名词常常具有上面所说的第一种经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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