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投资之所以难,就难在人对不确定性的恐惧让人无法买了股票一直放着不管,人之贪欲和不甘心又会让人不断投入更多金钱,其实何止是投资,投机、赌博皆如此。

——坤鹏论

坤鹏论:读《克拉底鲁篇》名称到底是约定的还是自然的?(七)-坤鹏论

英国语言学家罗宾斯说过:“我们在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里,对本族语的使用和理解都是无意识地接受的,并不加以评论或者置疑。”

这话说得实在太经典了。

扪心自问,除了上学时我们不得不咬文嚼字,追寻着老师要求的、课本上的词语的解释外,我们又何曾主动探究自己平时说话中使用的那么多貌似熟悉,一旦深究却突然变得陌生,让我们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的名词。

所以,我们也就理解了古希腊人的伟大,因为他们是“具有一种善于对旁人认为理所当然的事物加以怀疑的天才”。

其实,在柏拉图之前以及之后,古希腊人就没少对名称是自然的还是约定的争论不休。

前面的文章讲过,在语源的部分,苏格拉底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证名称是对事物本质的模仿:

第一个方面:追溯一些词的词源——读《克拉底鲁篇》 名称到底是约定的还是自然的?(五)

第二个方面:名称具有流动的含义——读《克拉底鲁篇》 名称到底是约定的还是自然的?(六)

第三个方面:对基本词、声音和字母的论证。

今天,坤鹏论分享第三个方面。

再次提醒大家,苏格拉底虽然坚信名称是对事物本质的模仿,但是并不认同命名者以流变论为事物本质的观念。

在苏格拉底对不少名称进行了拆分解释后,赫谟根尼继而提出一个问题,拆解出来的一些名称又是怎么回事呢?

比如:运动这个词是怎么回事?发生这个词又是什么回事?

苏格拉底又分出了三种情况:

第一,属于外来词,不懂是正常的;

第二,年代久远,“它们的最初形式已经发生了变化而不为我们所知”,而且“名称以各种方式发生着变化”,不懂也正常;

第三,拆到无法再分解的词——基本词,“应当按照某些新的方法来考察它们的真相或法则。”

通过前面的内容,我们基本已经熟知苏格拉底的套路——拆词为句。

讲到这里,坤鹏论就要再顺便说说基于字母表语言的几种词汇类型:

复合词:也叫合成词,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词合写在一起构成的单词,比如:football、pencil-box等。

混合词:混合两个词甚至多个词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词,但它不是简单的合并,不仅意思不同,而是拼写也发生了变化,比如:motel( 汽车旅馆,motor + hotel)、Chinglish(中式英语, Chinese + English)等。

派生词:借助前缀或后缀的帮助,制造出来的单词,比如:disappear(消失)、rebuild(重建)等。

显然,在《拉克底鲁篇》中,苏格拉底追溯的名称主要是复合词、混合词。

针对三种情况,苏格拉底先是排除了前两种,然后针对第三种情况——基本词,甚至是字母进行名称是对事物本质的模仿的论证。

“但若我们碰到一个已经无法再作进一步分解的词,那么我们可以正确地说它已经是最基本的成分了,不需要再进一步分解。”

苏格拉底认为,赫谟根尼所问的运动等名称已经是拆无可拆的最基本的成分了。

苏格拉底首先提了一个问题,正常人可以用声音相互交际,但是对于不能言语的人呢?比如:聋哑人。

此时,就只能用手、头和其他肢体来示意了。

而这种示意其实就是模仿事物的本质,“我们双手上举表示轻松和向上;双手下垂表示沉重和向下;如果要表示骏马或其他动物的奔驰,我们就会用身体尽可能模仿它们的姿势。”

除此之外别无它法,“因为我们只能靠形体姿势来表达事物。”

反推过来,“当我们自己想要表达的时候,要么用声音,要么用舌头,要么用嘴巴,这种表达不就是在模仿我们想要表达的事物吗?”

“那么名称就是对声音所要模仿的那个对象的模仿。”

不过,苏格拉底认为,这个说法还没有达到真理,“因为这样一来我们不得不承认那些模仿绵羊、公鸡或其他动物的人给他们所模仿的东西命名。”

所以,他补充解释道:“首先,它不是一种音乐式的模仿,尽管这种模仿也有声音;其次,它也不是对音乐模仿的对象的模仿;在我看来,这些都不是命名。”

一切事物都有声音和形体,大部分事物还有颜色,命名的技艺并不关心声音、形体、颜色,这些是音乐、绘画、雕塑等技艺才会关心的模仿。

命名的技艺关心的是事物的本质。

甚至说,就连颜色、声音以及其他任何事物都有一个本质。

命名的技艺就是用字母和音节表达事物的本质,从事这一技艺的人就叫命名者或名称提供者。

命名这项技艺的高明之处,它并不像音乐、图画等艺术活动采取对于事物本身的声音、形状、颜色进行摹状的方式,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事物“存在”(“是”)本身的一种模仿。

这也正是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批判赫摩根尼的地方——在他那里,如果仅仅停留在对事物某一属性的模仿上,那就并没有达到命名的目的。

因为这种模仿是重叠失真的,即用声音或颜色去描摹事物时,本身还潜藏着一种对于彼声彼色的模仿,这种二次加工很容易导致谬误的产生,“名称的正确性”也因而难以得到保证。

坤鹏论:读《克拉底鲁篇》名称到底是约定的还是自然的?(七)-坤鹏论

与赫谟根尼达成共识后,苏格拉底开始寻找命名者是从什么地方开始对事物的本质进行模仿的。

因为对本质的模仿借助音节和字母,所以必须首先把名称中的字母分开,“就好像那些从音乐的节奏开始的人首先分出基本节奏,然后把它们组成复合音。”

不过,苏格拉底也表示自己的“用字母和音节来模仿对象并加以表达”的想法,似乎滑稽可笑,“对原创名称的这些初步看法确实是荒诞的、可笑的。”

接着,他说了一段非常精彩的话:

“我们就得像诗人一样祈求神的帮助,他们一遇上困惑就让他们的诸神等候在空中,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办法摆脱困境,我们可以说:‘诸神赐予了最初的名称,因此这些名称是正确的’。”

但是,这就像“最初的名称来自某些野蛮民族……古代给这些名称蒙上了厚厚的面纱”,都是遁辞,“这些看法都不是理由,而只是一种不真实的托辞”,“然而,对最初的名称或基本名称的任何一种无知都会引起对派生名称的无知,因为它们只能用基本名称来进行解释。所以很清楚,语言教师们应当对最初的名称作非常清晰的解释,否则的话,他对其他名称的解释都只不过是胡说八道”。

这里其实再次暗讽了智者派,因为他们所传授课程中语言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开篇苏格拉底就说过,普罗狄克斯就有一门学费高达50德拉克玛的课程,专门讲语法和语言。

苏格拉底讲述的流程如下:

第一,先对字母进行分类;

第二,接着对事物进行分类,“看它们是否像字母一样有许多类别,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事物的性质,也看到事物是否像字母一样有自己所属的类别。”

第三,把字母用于与之相似的事物,比如:用某个字母表示一个事物,或者要用几个字母的混合一起来表示。

这就像绘画,“画家只用紫色给某个事物着色,或者用其他颜色,或者有时候几种颜色混用,这就是他给事物着色的方法——按照他画的东西所需要的颜色来着色”。

“同样,我们也要用字母来表达对象,按照对象的需要,用一个字母或几个字母构成所谓的音节,再用音节构成名词和动词。”

第四,“最后,再通过名词与动词的组合构成庞大、漂亮、完整的语言。”“这种语言形成的方式不是我们的,而是古人的。”

坤鹏论:读《克拉底鲁篇》名称到底是约定的还是自然的?(七)-坤鹏论

接着,苏格拉底开始对一些字母进行他的猜想,因为坤鹏论不懂希腊语,所以这里只能算是看个热闹,但是中心思想还是Get到了——命名者会充分考虑到字母的发音与现实的匹配。

比如:希腊字母ρ的发音必须最大限度地鼓动舌头,极少有静止的时候,所以它就成了命名者表达一切运动的基本的、精致的工具,频繁用它制造与运动相关的名称,ρ是典型的舌颤音,用咱们的俗话讲,需要舌头打嘟噜,其拉丁语改写形式是r或rh,而苏格拉底的名字中就有这个字母,而其确有热爱运动的含义;

再比如:某些字母的发音伴随着长时间的呼吸,就被命名者用于模仿哆嗦、沸腾、震撼、震惊等名称;

还比如:某些字母发音时舌头要封闭和受到压力,所以它们可以用来表达盲目和静止在某处的名称;

……

“就这样,立法家把一切事物都还原为字母和音节,用它们构成名称和符号,然后再通过对它们的模仿,复合出其他符号。赫谟根尼,这就是我对名称真相的看法。”

不过,在后来的《泰阿泰德篇》中,柏拉图又让苏格拉底回到了这个问题,不过那时候的他已经不再坚持名称是对事物本质的模仿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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